【典型案例】
大学生刘某在兼职群看到可以通过出租银行卡获取利益的信息,在明知他人收购银行卡可能用于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刘某将自己实名办理的手机卡、银行卡、银行U盾、银行卡密码出租给他人。经查实,刘某出租的银行卡涉电信诈骗犯罪流水共计人民币28万元,最终被判帮信罪并判处罚金。
【案例提示】
“帮信罪”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帮信罪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租赁银行卡、手机卡给诈骗分子洗钱转账,其定义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信罪。
平安财险青岛分公司提醒您:提防“帮信”犯罪陷阱,注意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种第三方支付、社交媒体账号,无论是买卖还是租借都是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