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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两项违规,青岛海林保险代理被双罚!

2026-08-07 09:44 来源:青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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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发布最新行政处罚信息,青岛海林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中介业务管理存在两项重大不合规行为,监管对企业予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时任总经理王绘春对违规事项负直接管理责任,同步被警告、罚款1万元。

据悉,监管查实青岛海林保险两类核心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一是违规与无保险中介资质的机构开展代理业务合作,未核验合作方准入资质;二是委托未在本公司完成执业登记的从业人员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人员管控机制失效。以上两项行为均违反保险中介监管相关管理规定,暴露出公司合作机构审核、从业人员全流程管理存在明显制度漏洞,内控执行流于形式。监管同步明确,本次处罚旨在督促保险中介机构严守资质管理、人员登记两条合规底线。

据了解,青岛海林保险代理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是经原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专业民营保险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为张海翔。该代理机构业务覆盖全省,在济南、烟台、潍坊、临沂等地设立多家分支机构,合作人保、平安、太平洋等数十家保险公司,经营车险、企财险、家财险、意外险、健康险、货运险等上百类保险产品,配套投保方案定制、出险勘察理赔、风险管理咨询等一站式中介服务,线下对接车行、修理厂、企业客户,同步布局线上投保渠道,是青岛本地规模比较靠前的综合保险代理服务商。

按照监管硬性要求,保险中介机构对外合作主体必须持有合规中介牌照,所有展业从业人员须完成本机构执业登记,该公司本次两项违规均触碰行业监管红线。

业内保险中介从业者表示,近期监管持续强化中介渠道整治,重点严查无资质合作、从业人员失管两类高频问题。无资质机构、未登记人员展业,极易出现保费挪用、销售误导、理赔推诿等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是监管重点打击对象。本次对企业、直接负责人双罚,体现监管“机构问责+个人追责”并重的处罚思路,倒逼保险代理机构压实经营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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