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等有关规定,典当行设立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未取得《典当经营许可证》的不得开展典当业务。截至2025年6月30日,注册地在崂山区内、名称中包含“典当”字样但未取得山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的27家企业,不具备从事典当业务资质,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告,请上述市场主体到其登记机关申请名称、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办理注销登记。
序号 | 公司名称 |
1 | 青岛汇鑫源典当有限公司 |
2 | 青岛盛德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3 | 青岛立天宏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 |
4 | 金联行典当(山东)有限公司 |
5 | 中开典当(青岛)有限公司 |
6 | 中营典当(青岛)有限公司 |
7 | 华投典当(山东)有限公司 |
8 | 亚太典当(山东)有限公司 |
9 | 国财典当(青岛)有限公司 |
10 | 国为典当(山东)有限公司 |
11 | 国丰典当(山东)有限公司 |
12 | 青岛好快帮典当有限公司 |
13 | 基石典当(山东)有限公司 |
14 | 国宏典当(山东)有限公司 |
15 | 山东金碳典当有限公司 |
16 | 青岛聚升典当有限公司 |
17 | 山东菲亚典当有限公司 |
18 | 金证典当(山东)有限公司 |
19 | 青岛晟铭典当有限公司 |
20 | 金前典当(山东)有限公司 |
21 | 山东明辉典当有限公司 |
22 | 青岛金创典当有限公司 |
23 | 聚创典当(山东)有限公司 |
24 | 聚元典当(山东)有限公司 |
25 | 中传典当(山东)有限公司 |
26 | 中发典当(山东)有限公司 |
27 | 山东中诚恒运典当有限公司 |
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开展相关业务时,认真查验典当行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若市场参与者与上述27家企业开展业务导致自身合法权益受损,建议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崂山区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