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博士的“雷”爆的接二连三!继5月30日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通知后,6月5日鹏博士再度收到了一则重磅行政处罚告知书!
6月5日晚,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鹏博600804.SH)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ST鹏博于2024年1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42024010号),公司于2025年6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号)。
根据青岛证监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鹏博士涉及的主要违规为:一、*ST鹏博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上市公司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时披露相关担保,并且在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中也未按要求披露上述担保,即便在2023年年报已披露部分担保情形下,仍未披露为云益晖提供的担保。二、*ST鹏博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青岛证监局拟对公司处以600万元罚款等。
在此次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前,公司首次立案调查始于2023年7月14日,因涉嫌2012年-2022年年报虚假记载、未披露关联交易及重大合同等问题,2024年8月被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合计罚款1000万元,14名责任人员被追责。值得注意的是,针对首次处罚的证券诉讼已由法院判决投资者胜诉。
在这里,特别提醒曾经投资*ST鹏博或是现在仍持有*ST鹏博的投资者,可以仔细核对自己的交易记录,暂定:于2022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15日之间买入*ST鹏博,且在2024年4月1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鹏博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符合条件的亏损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
据了解,目前鹏博士收到的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如果没有提起行政复议,预计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不久后就会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