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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放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放宽到3个百分点

2019-06-06 10:02 作者:李可愚 陈 星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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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按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向深入的措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针对进一步推动“双创”工作,会议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如提供更多适应重点群体就业需求的岗位、加快落实研发费用按75%比例税前加计扣除的政策等。

为鼓励小微企业的发展,此次会议还明确提出,将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从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2个百分点放宽到3个百分点。

完善股权、薪酬等激励机制

为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会议确定了把“双创”引向深入的措施。包括发挥“双创”支撑就业的重要作用,提供更多适应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需求的岗位。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降低创业创新成本。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里提及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今年5月发布的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中出现过。在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中,国务院首次提出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明确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四个部门共同起草。

从地方的立法实践上看,目前,已有不少省份正在推进地方性营商环境法规的制定工作。黑龙江、山东、辽宁、吉林、河北、陕西等地都已出台或准备出台地方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努力从法治层面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为中外企业平等竞争、蓬勃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此外,会议还强调,发挥“双创”促进科技创新的独特作用。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在科研立项实施、成果确权和转化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快落实研发费用按75%比例税前加计扣除的政策,并研究加大政策力度。

同时,还要支持打造“双创”平台,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完善股权、薪酬等激励机制,促进各类企业协同创新。推动“互联网+”升级。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拓展“互联网+”在医疗、养老、教育等社会领域的应用。

促进双创的激励机制将如何完善?记者注意到,同一天国资委发布的一份清单,意味着国企在创新激励方式等方面将迈出重要一步。6月5日,国资委发布《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明确支持中央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所属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股权激励;同时对中央企业审批所属科技型子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方案进行授权放权。

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放宽

近年来,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浪潮的促进下,全国范围内催生了一大批小微企业。不过,长期以来,对于小微企业来说,从金融机构贷款是一个“老大难”问题。

对此,此次常务会议明确,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小微企业融资实际利率和综合成本,将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从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2个百分点放宽到3个百分点。鼓励风投、创投加大对“双创”的支持力度。支持创业孵化机构、创投企业发债融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银保监会曾于今年3月印发《关于2019年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通知提出,风险管控方面,在目前小微企业信贷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放宽至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

从两个不同的表述中可以看出,从此前将不良率容忍度放宽限定在“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范围内、到此次会议明确所有“小微企业贷款”均可以享受该政策,意味着这一政策的覆盖面将会有明显扩大,也能够利于各类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联讯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奇霖此前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如果不加老杠杆,利用定向宽松工具鼓励能够吸收更多就业人口的中小微企业加杠杆的话,既能稳就业,同时也能稳定经济增长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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