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交所披露,截至4月23日下午,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共计受理企业申请90家,已发出首轮问询72家。并已有3家企业提交了首轮问询回复。从目前受理情况看,大部分申报企业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则要求编制招股说明书,但同时应当看到,目前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质量参差不齐,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共性问题,与试点注册制改革要求以及市场各方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上交所再次强调,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切实承担起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把关责任。
据上交所分析,上述比较突出的共性问题,主要表现为五个“不够”。一是对科技创新相关事项披露不够充分。二是企业业务模式披露不够清晰。三是企业生产经营和技术风险揭示不够到位。四是信息披露语言表述不够友好。五是文件格式和内容安排不够规范。
上交所表示,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如何按照试点注册制改革理念,在发行上市环节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要求,理解深度不够、重视程度不够、执行力度不够。上交所再次提醒各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务必严格按照科创板注册制相关规则要求制作、修改招股说明书。应该结合审核问询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该精简的精简、该删除的删除、该补充的补充、该强化的强化。上交所在审核中将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高度重视信息披露的质量,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招股说明书,将刨根问底,持续加大问询力度。
此外,针对审核中发现的保荐机构核查把关不严的问题,上交所日前已约谈相关保荐机构,指出其存在的问题,要求予以纠正。上交所强调,中介机构违反相关业务规则的,上交所将依法依规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后续,还将与相关监管部门一起,有针对性地开展保荐人等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评价。
截至4月23日下午,有3家企业提交了首轮问询回复,其他企业的问询回复工作正在进行中。上交所将对这些回复进行审核,并启动第二轮问询。为此,上交所对相关各方着重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问询回复应当提高针对性,防止“挤牙膏式”或“闯关式”的信息披露,增强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二是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切实承担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把关责任,通过执行适当的核查方法、范围及程序,深入分析问询问题,审慎、客观地得出核查结论,并按规定严格履行内核程序,提高核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三是行业信息披露需要进一步强化。
按照规则,如有需要,上交所可在收到首轮问询回复后十个工作日内,继续提出第二轮审核问询。与首轮问询为全面问询不同,第二轮问询将更加聚焦,重点针对首轮问询中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没有说清楚、讲明白的重要问题,通过刨根问底式问询,要求发行人进一步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