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发布《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
针对该精算报告,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巡视员张浩表示,其中存在的三个问题,让自己感触很深。她指出,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推动第三支柱发展,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制度发展。
4月10日,由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发布式暨养老保险降费形势研讨会召开,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巡视员张浩出席研讨会并针对精算报告发表观点。
张浩介绍,精算报告中有三个问题,让自己感触很深。从全国来看,结余资金是逐步增多的,但是各省份发展不平衡,有的省份主要是靠中央和地方财政支付,这次降费以后,对各省份养老保险工作压力还是非常大的,原来有结余的省份压缩了结余资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组成当中,投资收入占比很少,财政补贴份额逐步增大;过去五年来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发展缓慢。
当前,我国养老问题面临着严峻的形势,2018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人口有2.49亿人,比重达到17.9%。65岁以上有1.67亿人。当前人口结构对第一支柱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产生很大冲击。第一支柱面临交费减少,支出增加局面。
为此,张浩称,完善养老保险制度需要进一步加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2018年底全国已经有17个省市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8580亿元。养老基金投资有助于应对老龄化风险,增加制度弹性,可以为制度提供降费空间。基本养老保险改革以及投资运营制度对降费起到很大促进作用。未来将进一步推动重点省份尽快启动委托投资。不仅要加快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结余资金投资,还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基金投资。
同时,张浩介绍,要加大力度推进第二支柱补充养老发展。补充养老是养老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对改善和提高退休人员生活具有重要作用。但是自开始委托投资运营以来,发展近10年,企业年金制度发展还是比较缓慢。2018年全国参加职工人数仅有2388万人,年末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14770亿元。未来随着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启动,应该进一步加大第二支柱的推动和扶持力度,并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此外,张浩指出,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第三支柱发展,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开始降低费率,养老保险制度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主向多支付并重和综合发展转变。建立国家税收政策支持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可以减轻第一支柱压力,也可以弥补第二支柱不足,可以满足人民群众对退休生活的多样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