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部署进一步推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政策落地见效。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有关部门出台实施了一系列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措施。为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就业稳、企业兴,会议强调,一要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不搞“大水漫灌”,注重精准施策,着力疏通政策传导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贷款,降低融资成本。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缩短贷款审批周期,适当提高中长期贷款比例。稳健发展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私募债。
二要建立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加快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适当提高贷存比指标容忍度。支持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
三要坚持促发展和防风险并重,优化监管考核,增设小微信贷专项考核指标,使小微企业得实惠,禁止存贷挂钩、借贷搭售等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信贷风险。
其中,贷存比在2015年时已经由监管指标调整为监测指标。天风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表示,尽管监测指标不是强制性的指标,却是一个监管会观察的指标,依然有约束力。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也明确,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持续监测商业银行贷存比的变动情况,当商业银行出现贷存比指标波动较大等情况时,应当及时了解原因并分析其反映出的商业银行风险变化,必要时进行风险提示或要求商业银行采取相关措施。
廖志明认为,适当提高贷存比指标容忍度,可能对一些此前对同业依赖程度较高的银行有帮助,这些银行因为存款占比较少,会制约贷款的投放。“贷存比,以及其他一些流动性监管指标,如果可以稍微放松,可能提升这些银行的信贷投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