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在官网发布了第一批违规使用地方金融组织相关字样市场主体名单的公告。在公告中,青岛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表示,根据山东省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工作部署要求,青岛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组织各区(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对有关市场主体进行了摸排和公示,并将不具备金融业务资质,但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违规使用“融资担保”“民间资本管理”“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等地方金融组织字样的市场主体名单(第一批)进行公告。
在第一批名单中,共有5家市场主体违规使用“民间资本管理”字样,另有36家“商业保理”、63家“典当”行以及149家“融资租赁”不具备金融业务资质,被一并披露。
青岛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要求上述被公告市场主体要及时到企业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或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变更后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不得含有地方金融组织字样,并不得从事相关业务,并提醒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与含有地方金融组织字样的企业合作时,请仔细查验企业是否具备相关经营资质,有效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