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下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学俊做客民生在线,围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主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刘学俊介绍,今年以来,全市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深化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推进就业形势稳中向好、稳中提质,同时放大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扶持创业2.95万人、带动5.53万人就业;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截至目前,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37.8万人,较去年年末净增10.2万人,在全省率先建立起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突出人才引育并重,创新开展第十一届“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青雁归巢”暑期系列活动、“招才引智名校行”等,今年以来引进集聚各类人才18.5万人。
网谈期间,有网友提问,自己毕业后没有立即就业,而是选择了继续备考,对于应届毕业生身份即将失效但仍未就业的学生,青岛有没有就业保障计划?对此,刘学俊表示,针对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青岛在支持企业吸纳就业方面,鼓励企业积极招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给予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在支持灵活就业方面,对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的,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在支持就业见习方面,鼓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开展岗位锻炼,见习期间,见习单位给予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在就业服务方面,各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线下专场招聘服务,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青岛人才网线上不间断推送就业岗位,未就业毕业生还可以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服务平台小程序,登记个人实名信息和就业服务需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会主动联系,提供就业服务。
不少网友关心当前青岛的人才引进补贴政策。刘学俊介绍,聚焦来青人才关切,青岛出台实施了一系列引才补贴政策,其中,对在青就业落户的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和国(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生,按照博士每月1200元、硕士每月800元、本科每月500元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在青创新创业落户并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40周岁以下博士、35周岁以下硕士,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对进站(基地)博士后连续两年给予每月7000元生活资助,出站(基地)后在青落户就业的按贡献情况给予25万元至40万元资助;对引进和自主培养的国家级、省级高层次技能领军人才给予一次性20万元至200万元补贴。
有网友提问:“职工退休年龄如何判定?是否以身份证为标准?”“何时办理退休手续?”对此,刘学俊表示,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对于何时办理退休手续,刘学俊回复,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用人单位可提前12个月携带人事档案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工龄认定;完成工龄认定后,单位应于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申报退休手续,退休手续审核通过后,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自单位申报次月为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