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青岛证监局发文:经查,发现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青岛香港中路证券营业部存在向投资者提供的材料中存在不准确的情形;未能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和纠纷。由于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青岛证监局发布的警示函显示,经查,该局发现中金财富青岛香港中路证券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向投资者提供的材料中存在不准确的情形;二是未能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和纠纷。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对中金财富青岛香港中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青岛证监局表示,如果对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根据中金财富官网介绍,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28日,前身是由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购买原南方证券相关证券类资产的基础上成立的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末,公司全部股权划转至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11月,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3月,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中央汇金所持公司全部股权,公司成为中金公司全资子公司。2019年9月,公司更名为中金财富。中金财富业务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青岛香港中路证券营业部则成立于2010年5月,所属行业为资本市场服务,经营范围包含: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分支机构证券业务、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