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港口青岛港码头作业现场。
日前,青岛市口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印发《2024年青岛市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措施》,从增强口岸服务辐射功能、提升口岸通关物流效率、推进跨境贸易新业态发展、提升口岸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等六方面,推出了26条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增强口岸服务辐射功能
1.助力沿黄陆海大通道建设。深化黄河流域“11+1”关际一体协同机制,加强关、地、港、铁、企沟通协作,建设“黄河流域关贸通智慧平台”,推进海关、港口、铁路物流信息共享,加快“陆海联动海铁直运”监管模式向省内外沿黄流域各内陆港复制推广,打造黄河流域最便捷、最经济出海口。
2.助推世界级港口群建设。积极开展以青岛港为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拓展国际分拨、集拼、过境业务,构建辐射东北亚港口群的中转网络。进一步推广“水水智能中转”“海上入闸集港”等转运模式,支持内外贸同船运输,推动“山港一港通”建设,促进山东港口一体化发展。
3.打造上合国际枢纽港。推动上合示范区多式联运中心扩容升级,推进场所闸口联网,实现海、陆、空、铁物流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助推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试点。支持常态化开行中俄、中哈、中欧等全程国际公路运输TIR定班专线,建设TIR运输集结中心。推广“铁路快通”模式,优化过境货物监管机制,支持过境货物多程转关、海铁换箱。培育打造“全国首家冷链专列”“上合组织国家过境专列”等特色班列品牌。
4.建设国际航空货运枢纽。探索实施胶东国际机场全程物流联运模式,开展卡车航班和全货机境内续驶段混载、国际中转业务,推动发展“空空联运”“陆空联运”“空铁联运”。巩固、加密日韩、东南亚及远程洲际航线,增开跨境电商特色货运包机。推动青岛自贸片区航空物流“超级货站”建设,开展出口前打板、进口拆板理货等业务。
二、持续提升口岸通关物流效率
5.实施口岸通关物流新模式。打造前湾港区跨区查验、集约化查验新模式,实现“一次缴费、就近提离”,集装箱口岸查验物流成本下降13%。港口全电专票统一接口开具,船代、进出口业务发票线上一站式自助开具。
6.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和取样送检效率。协同加强海关技术机构能力建设,积极申建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中心实验室,全面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对鲜活易腐、生产急需、合约临期、船期紧张等通关时效要求较高的货物,实施24小时预约通关,推进“样捷通”智慧应用,建立“绿色通道”和快速响应机制,助力鲜活农产品口岸快速通关。
7.持续提升港口航运效率。推动开展主航道等重点水域低能见度通航测试,加快助航设备设施应用,降低大雾天气对船舶通航的影响。实施大港港区滚装船和董家口港区D13、D23泊位“夜间开靠”新模式,深化“20万吨级矿船满载主航道夜航”“15万吨级油轮全潮时靠泊”“套泊热接”“深水航槽直靠”等引航模式。精准预制船舶动态,建立重点能源物资运输“精品航线”,进一步提升船舶通航效率。
8.提升边检口岸服务水平。试行口岸“常船舶”计划,为航线、人员、公司“三固定”且通过预检审查的国际航行船舶提供快速通关服务,实现“一次办好、再来简办”。建立边检与港口部门“联络直通车”机制,对转泊位、赶工期、抢潮水等船舶实行报批直办、优检先办、容缺快办“三办模式”。优化空港国际中转厅、公务机厅“专区查验”模式,推行“过境免签前置审核模式”,实施特需通关手续“即来即办”,进一步提升空港口岸服务功能。
三、大力推进跨境贸易新业态发展
9.助力新业态跨境贸易便利化。创新中间品贸易、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二手车出口等监管新模式,推动扩规模、拓增量。健全“关地港铁区”机制,支持重点企业发挥进口供应链综合服务优势,构建产运贸一体化模式,打造供应链头部企业,带动大宗商品进口。发挥自贸区、综保区政策功能优势,扩大“保税+”进出口规模。
10.加速培育临空产业集群。支持依托青岛空港综合保税区开展航空保税研发维修、仓储配送、融资租赁等业务,建设航空器、零部件仓储配送中心,发展特色冷链、芯片供应链管理等临空产业。发挥胶东国际机场进境植物种苗、水果、冰鲜水产品、食用水生动物、肉类口岸功能优势,推动打造北方最大的鲜活类货物及各类特种货物集散中心。
四、提升口岸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11.完善“通关一点通”智慧口岸平台功能。有机结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动通关与物流运输环节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为企业提供通关、物流、查验等一站式口岸服务和通关全流程状态查询功能。
12.加快上合经贸综服平台建设。通过综合信息展示、综合数据发布等功能应用,发布上合组织国家的国情资讯、经贸动态、政策信息、投资指南等信息,为企业投资决策提供参考。推进上合国际枢纽港“智慧物流”建设,完成数字孪生港规划设计并启动建设,推动国际铁路港扩能提升。创新与上合组织国家便利化通关模式,推动与俄罗斯实现报关单跨国“一单两报”。
13.开展中新(加坡)通关物流全程状态信息共享试点。按照国家口岸办统一部署,完成进口13个节点和出口8个节点的数据采集和上传,提供青岛往来新加坡海运集装箱货物的全程状态查询服务,助力企业更好地管理供应链,提升国际竞争力。
14.深化口岸智慧查验系统建设。整合海关、码头、查验平台经营人系统和信息资源,为进出口企业及其代理人提供线上查验通知、委托确认、查验预约、智能派车、免单申请、线上支付及查验动态跟踪等一站式线上办理服务。
15.持续提升港口无纸化作业水平。推进干散货进出口全流程单证电子化,提升港航物流服务水平。推广进口无纸化提箱模式,集装箱提货单、设备交接单电子化率达到94%。深化港航协同,推出业务办理全程数字化、无接触提货方案,进一步提高进口货物通关时效。
五、协同规范口岸经营服务行为
16.完善口岸服务收费公示制度。认真落实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并强化动态更新,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积极引导口岸收费主体通过“单一窗口”公开收费标准、服务项目等信息,增强口岸收费的透明度、可比性。
17.加强口岸收费价格行为检查。关注价格违法类投诉举报等问题线索,及时发现、纠正、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未落实优惠减免政策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口岸收费秩序。
18.规范口岸经营服务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监督作用,针对空集装箱返空前不合规使用等问题,协同推进口岸服务规范化建设。联合相关协会建立企业诉求反馈平台,完善问题收集和办理机制,提高企业参与口岸营商环境治理的积极性。
六、提升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获得感满意度
19.推进AEO企业联合培育和联合激励。聚焦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形成AEO优选培育推荐库,定期向海关推荐,优先开展联合培育。深化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打造海关与其他部门“1+N”便利措施格局,在金融信贷、环保免检、港务通关、外汇管理、税收优惠等方面联合出台新一轮具体激励措施。
20.加大政策惠企支持力度。针对2024年上半年因红海危机导致对欧洲、中东、非洲等出口海运保险费增加的外贸企业,通过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发生的新增海运保险费,按照增加额的10%给予支持。
21.持续优化提升外汇服务水平。推动优质企业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增量扩面,拓展“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试点范围。创新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试点应用,扩大中欧班列“齐鲁号”仓单融资应用场景惠企范围。深化资本项目“一企一策”外汇服务,积极回应企业跨境投融资诉求。
22.加大跨境电子缴税推广力度。支持高新技术、跨境电商等企业跨境办理税费缴库退库业务,明确国库部门、国库经收处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传递方式和要求,确保资金安全、准确、及时入库。
23.深化助企纾困机制。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关企面对面”活动,完善业务咨询问题办理机制,以问题为切入点不断优化监管模式和作业流程。进一步公开海关现场科室联系方式及对应负责业务,提升业务咨询回复质量。
24.指导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推进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建设,深化“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企业直通车”平台应用,深入开展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山东重点出口产业贸易影响调查,积极通过WTO通报咨询工作机制、TBT-SPS例会等渠道开展对外交涉磋商,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25.强化专家智库指导作用。借助专家、专业机构力量,在青设立口岸营商环境研究实验基地,以政、企、研、学合作方式,围绕进出口货物通关及口岸物流展开调查研究,帮助查找堵点、痛点问题,以问题导向推动工作改进提升。
26.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直通车”服务机制。依托青岛市口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架构,建立口岸营商环境堵点、难点问题跨部门协同机制,常态化渠道收集梳理经营主体的意见建议,实施分层分级办理制度,定期召开协商会议予以推动研究解决,进一步提升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的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