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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连发“硬核”措施稳定就业

2020-03-12 15:07 作者:王熠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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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青岛3月11日讯 (记者 王熠)在疫情防控关键期和企业复工复产高峰期到来之际,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社局出台多项稳定就业补贴政策,酝酿出台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为了吸引更多的务工人员来青就业,解决复工企业紧急用工需求,实施中小企业职业介绍补贴。对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青岛市中小企业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介绍1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为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减轻工资支付压力扩大生产,给予一次性用工补贴及吸纳就业补贴。对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开工生产的企业,给予每人每天200元一次性用工补贴,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2020年2月10日起一个月内复工的企业新吸纳就业,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初步预计,全市补贴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为支持创业带动就业,降低创业企业经营成本,实施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房租减免及运营补贴。对符合规定条件和期限入驻政府主导创建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中小企业,按实际租赁面积减免3个月房租;对入驻经认定的社会力量创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中小企业,鼓励主办方(运营方)减免场地租金等费用,对减免租金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按照“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由市、区(市)财政给予最长3个月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30%,每个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最高补贴50万元。目前已为全市47家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1869户入住中小企业减免房租2306万元。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在青岛市参保缴费,不裁员、少裁员的中小企业,返还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困难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该项政策预计将惠及全市11.9万户企业,涉及129万职工,返还资金总额将达2.86亿元。

为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保缴费政策。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2月至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2020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长1年。自2020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目前职工医保降费政策已启动实施,预计将为各类参保单位减负13.3亿元。其他险种减免政策待省实施细则出台后,市财政将会同人社部门尽快贯彻落实。

(具体政策咨询办理,请关注青岛就业网,也可直接拨打12333热线电话咨询)

责任编辑: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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