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成为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多位代表委员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决策,旨在助力科创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实现快速发展,补齐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短板。这意味着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以科创板为“发令枪”,以券商为重要工具,以资本市场为“蓄水池”的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直接融资格局将持续优化,唱响资本市场“春天故事”。
资本市场发展迎重大变革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新华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决策,不但可以促进我国市场与国际成熟市场的有效衔接,也是资本市场为新经济服务、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战略性选择,是资本市场的制度创新,是完善市场现代制度的必然选择。不管是从存量上进行制度改革,还是从制度上实行注册制,这对资本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提高金融核心竞争力都有重要意义。
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兼会计部主任贾文勤表示,科创板旨在助力科创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实现快速发展,补齐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短板,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总经理王建军表示,今年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大改革之年,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对资本市场的制度再造,这需要逐步推进。先从上海开始推进,上海成功以后,一定会在其他板块推开,创业板已经做好充分的改革准备,创业板的改革已经不远。
全国政协委员、国泰君安国际董事会主席阎峰表示,科创板将给券商业态带来很大影响。
全国政协委员、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表示,科创板为券商未来业务发展打开新空间,创造业务机会。科创板强化对券商业务能力、责任的要求,特别是在定价彻底市场化的情况下,对科创型企业、新型企业的定价和评估能力有了更高要求。
监管机遇与挑战并存
科创板设立并试点注册制后,其发行上市审核将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理念,督促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同时,仍会对发行人是否满足基本的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进行审核判断。
在2月27日国新办举行的“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将坚持增量和存量并重,把好市场入口和市场出口两道关,加强全程监管,实现市场化优胜劣汰。
贾文勤表示,如何在增强资本市场对创新企业的包容性和适应性的同时,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平稳、有效运行,是监管机构面临的最大挑战。这就要求监管机构转变监管思路,创新监管方法,遵循市场规律,提升监管效率。
“科创板主要制度规则既要体现出对科创类企业的包容性,又要体现出监管的加强。”杨成长认为,市场入口放宽,但事中、事后的监管加强,中介机构的责任也更大,淘汰机制也加强了。
杨成长认为,正因为对科创板的发行上市有很大包容性,后续监管就要强化,证监会已经发布了关于科创板持续监管的相关文件。除了对一般上市公司的要求之外,可能还有更严格的要求,比如对科创板公司的并购行为、研发能力、持续经营、大股东退出等,肯定要更加强化监管。
司法保障护航科创板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中国资本市场期待多时的重大变革,也是中国证券市场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是举国性安排,是全局性战略。”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表示,在此过程中,法治的规范与引领功能的发挥不可替代、不可或缺。
吕红兵认为,金融法院的专业化审判显然有利于促进金融司法对金融市场的规则指引和价值引领。值得关注的是,中国金融市场是全国性的统一市场,金融审判案例对投资人、交易者、发行人、监管者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影响是不分地域的,是全局性的、全国性的。
对于科创板采用注册制,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认为,在注册制下,企业在科创板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其实质审查主要依靠保荐人与证券服务机构核查,充分的信息披露是注册制最核心的特征。注册制进一步加强了保荐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作为证券市场“看门人”的责任。
方燕表示,当前应充分考虑并适应资本市场关键制度的重大变化,对中介机构这一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者的职责、权利、义务与责任等作出更加明确的规范,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科创板施行后的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