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工行、农行、建行陆续获得私募牌照后,中行也赶上了这趟车。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信息显示,11月28日,中国银行旗下债转股实施机构成立的中银资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银资产基金”),备案成为股权类私募基金管理人,此举或将进一步助力债转股业务的发展。
债转股成效初显
资料显示,债转股业务,是指将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关系,转变为股权关系,是一种债务重组。一方面可以降低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另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去杠杆,减轻经营压力。
本轮市场化债转股业务始于两年前,以银行设立的实施机构为主体,两年的成绩单显示了该业务进展的成效。银行中报数据显示,多家银行旗下的债转股业务实施机构已实现盈利。据银保监会披露,截至上半年,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已签约金额1.73万亿元,资金到位3500多亿元,帮扶困难企业4052家。
中行在债转股业务方面较为低调,相关信息并不多。如青海省人民政府网站信息显示,今年6月20日,中行的债转股实施机构与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公司签订市场化债转股协议,最终达成15亿元债转股合作协议。
相比之下,率先进军私募领域的工行热情高涨。与农行、建行、中行均采用,先成立投资公司,再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做法所不同的是,工行直接将债转股实施机构工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下称“工银金投”),登记为股权类私募基金管理人。
在债转股业务方面,有媒体报道称,工行在10月份与100家民营企业签署了《总对总合作协议》,还与多家企业签订了《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包括康美实业、协鑫集团、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晨鸣纸业等多家企业,4家合计签订资金105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农业银行旗下的股权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农银资本”,已成立了首只私募基金,投向西安瑞行城市热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资10亿元用于该集团增资扩股。
利好消息不断
政策利好是债转股业务较快发展的一大原因。为了推动市场化债转股扩量提质,11月19日,国家发改委、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相关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通知》,鼓励保险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参与市场化债转股。
此外,今年以来利好政策陆续出台。1月2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实施中有关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对债转股实施中的一些具体事项作出了相应的细化和明确,包括允许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缓解资金募集难题。
6月,央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释放5000亿元用于支持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项目。此外,银保监会发布《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要求突出开展债转股及其配套业务,鼓励“收债转股”的同时,允许通过多种模式开展债转股业务。
紧接着,8月初出台的《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表示,研究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更多参与市场化债转股。业内人士认为,这会使得更多金融机构通过私募股权基金来开展债转股业务,从而促进私募市场进一步扩大。
提升债转股效率
那么,通过设立私募股权基金来开展债转股业务,有何优势?业内人士称,可进一步化解风险,并深入帮扶企业。
同济大学财经研究所所长、上海金融学会副会长石建勋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通过发行资管产品、募集资金来做“债转股”业务的模式,可以解决银行“债转股”此前无法参与企业管理的掣肘。且由于资产管理业务是资产管理人的表外业务,不耗用资本,所以规模可以做大。
此外,石建勋表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参与有利于提升效率,“这意味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望与银行实施机构、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合作,发挥自身股权投资特长,在市场化债转股进程中迅速成长,同时推动市场化债转股的落地实施,提升债转股效率。”
在化解风险方面,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副教授温建宁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称:“银行自己建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凭借银行资金充裕的优势,出资购买股权实现债转股,其实就是切断债务风险传递的链条,防止风险形成火烧连营的困局。”
对于未来发展趋势,资深私募分析人士陈熙伟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债转股业务对标的企业的选择,是决定这个业务最终导向的关键,可能最终发展成大资管方向的投贷联动,也可能成为一个银行转移风险资产的通道。”
石建勋也表示,银行获得私募牌照是大资管趋势的体现,“意味着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提速。商业银行在资产质量承压及净息差缩窄两面夹击之下,大资管是商业银行的转型方向。获批私募牌照后,可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私募基金,是商业银行大资管业务的又一突破,利于提高非利息收入占比,向轻资本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