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保险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监管部门正在持续构建全新的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消费者将有权为保险公司“打分”。同时,中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起草了《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在行业内部征求意见建议。
保险服务评价方案出炉
记者了解到,在过去十多年里,保险业处于粗放式的快跑状态,一些保险公司身处“跑马圈地”阶段,增长模式主要以“保单数量、保费规模”为导向,不少消费者反映“投保容易理赔难”,保险服务质量常遭诟病。目前,2018年保险公司服务评价工作方案已经出炉,评委会成员不仅包括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也包括学者和保险消费者等公众。服务评价范围覆盖了销售、承保、保全、理赔、咨询、回访、投诉等重要服务环节,覆盖保险公司所有服务渠道,包括经保险公司授权委托提供销售及其他服务的第三方渠道。
截至2017年末,开业满3个会计年度的财险及人身险公司将被纳入2018年服务评价范围。此次评价内容为2017年度保险公司服务情况,分别按财险和人身险设定两套定量指标,并在此基础上对重要服务创新和重大负面事件进行加减分。业内人士分析,通过为保险公司服务“打分”并公开服务评价结果,将在一定程度上引导保险公司、保险消费者关注行业和公司服务水平,有助于提升行业的整体社会形象。
切实改进保险理赔服务
据介绍,近年来,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日益重视并采取措施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销售行为不规范、理赔服务不到位、纠纷处理不及时等突出问题。
对此,《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四项要求:一是严格规范保险销售行为,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要强化销售宣传内容管理,防止片面不实宣传,在投保阶段告知消费者服务承诺,并信守服务承诺,严格执行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要求,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二是切实改进保险理赔服务,各保险公司要加大理赔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网点理赔服务功能,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理赔服务。在“报案受理、单证齐全、理赔决定、赔款支付”等环节即时提示,主动告知消费者理赔进程。三是大力加强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各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要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完善互联网保险业务落地服务,保证互联网保险消费者享有不低于其他业务渠道的保险服务,严格防控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消费者隐私权、信息安全权。四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各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要建立“信、访、电、网”等多样化的投诉渠道,通过营业场所、官方网站、保险合同等渠道公示投诉电话、投诉办理须知、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健全保险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机制,及时沟通,了解消费者需求,促使保险纠纷快速解决,要落实责任追究,对投诉处理不到位造成矛盾升级或多次投诉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张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