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企业扩大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使用、开展汇率避险业务
青岛自贸片区出台措施支持跨境结算业务发展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 日前,青岛自贸片区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出台措施支持跨境结算业务发展。措施主要分为鼓励企业扩大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使用及鼓励企业开展汇率避险业务两方面内容,均明确了具体奖励政策。措施设定3年有效期,企业每年11月可申报相关补贴。
跨境人民币结算,使企业能够直接使用本币开展贸易和投资,既可避免汇率波动带来的损失,为出口企业节约结算成本,也能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国际贸易是青岛自贸片区的重点产业,在我国货物贸易收付中人民币结算占比不断提高的当下,支持跨境结算业务发展更显重要。
鼓励企业扩大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使用方面,对货物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达到5000万元/年的企业,片区将按实际结算金额的0.02%给予奖励;年度结算金额同比增加2000万元及以上的,按增量金额的0.1%给予奖励。对服务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达到1000万元/年的企业,按实际结算金额的0.02%给予奖励;年度结算金额同比增加500万元及以上的,按增量金额的0.1%给予奖励。根据政策,单家企业享受该类奖励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措施同时鼓励企业开展汇率避险业务,提高汇率操作水平。(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凯 见习记者 高小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