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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毁坏绿地、破坏绿化违法行为”说“不”!

2024-06-06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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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辖区存在在小区绿地内毁坏绿地种植蔬菜、晾晒衣被、乱堆放物料等破坏绿化的违法行为。市北区浮山新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开展集中整治清理执法行动,对查处的违法当事人责令现场整改,并视整改态度、违法情节程度依法严格执法。

根据《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禁止在绿地内种植蔬菜、晾晒衣被、乱堆放物料等行为。违反本条例规定,存在损坏城市绿化及绿化设施行为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百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6月3日,市北区浮山新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已查处破坏绿化及绿化设施的违法行为7起,其中清理绿绿地内种蔬菜11起,整治、查处绿地内乱堆乱放8处,查处绿化带内乱晾晒衣被6起。通过集中整治清理执法行动,辖区破坏绿化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管控。

下一步,市北区浮山新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将继续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借助社区力量,积极联动物业、社区网格员走街串巷巡查、宣传;努力做到从源头上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损坏绿化的违法行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爱护我们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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