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和职位信息今天发布。此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共有56个中央机关参加,计划选拔360名公务员。其中,公开遴选职位包括副处长、调研员、副调研员和主任科员及以下,共342个;公开选调职位为副调研员,共18个。省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省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均可报名公开遴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均可参加公开选调。
要报名需符合这几个条件
公开遴选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没有规定的,须在本机关工作2年以上。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报考副处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副职职务或具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报考处级以下非领导职务职位,须现任相同职务层次的职务。计算任职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正处级职位,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3年5月10日以后出生);报考副处级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0日以后出生);报考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乡科级副职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4年5月10日以后出生),科员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87年5月10日以后出生)。(5)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公开选调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中央企业总部工作部门下设处室负责同志或企业总部及下属单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省(区、市)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市(地)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省(区、市)或市(地)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五级、六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和省(区、市)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地)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或正高级岗位。(2)除公开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0日以后出生)。(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4)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5月11日报名 6月25日笔试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至5月22日。报名人员登录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专用网址(),或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点击“2017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并选择参加笔试地点(城市)。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星期日)9:00-12:00。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7月14日8:00以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报考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的,可直接任职。其中,报考主任科员以下公开遴选职位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报考副处级以上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职位的,按报考职位任职。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完善基层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
中央机关开展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为做好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工作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公开遴选工作制度化推进,规范化实施,科学性和针对性不断提高,大批优秀基层公务员通过公开遴选进入中央机关工作,初步建立起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公开选调工作有序推进,进一步畅通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渠道,中央机关通过公开选调选拔了一批具有相关行业工作经历、专业性较强的急需人才。
下一步,中央机关将继续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改革和创新公务员培养选拔工作机制,不断优化中央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中央机关公务员队伍。政策咨询电话:010—84233019、84233020。 青岛财经日报讯(记者 封满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