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银行经营活动日益向经济社会和百姓民生渗透,保护好金融消费者权益、构筑和谐的金融消费生态愈来愈成为银行业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课题。近年来,作为辖区法人银行,青岛银行顺应国际国内金融发展潮流,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要求,从基础工作入手,健全组织架构、完善管理机制、落实具体措施,全力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4年7月24日,董事长郭少泉当选首届青岛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会长,金融消费者协会的成立意味着青岛市金融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一领域开启了新纪元,郭董事长的当选也彰示着青岛银行对消费者金融维权的重视,以及我们做好这一工作的决心。
在监管部门不断提高要求、整个行业普遍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工作力度的情况下,针对青岛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治与提升:一是以承当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主体为职责,加强机制建设,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流程规范化;二是以传播正确的金融消费理念为内容,普及金融知识,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和能力的提升;三是以规范服务标准和扩展服务空间为抓手,升级服务质量,提高金融消费者对银行服务的满意度;四是以完善高效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为依托,畅通应诉渠道,快速解决客户的合理诉求;五是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法律法规为指引,积极接受监管,切实践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
作为在金融消费维权领域刚刚起步的青岛银行,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做好长期的思想准备,在体制机制的构筑上立足长远,不急功近利,稳扎稳打,稳步推进金融创新,培育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夯实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生态。
青岛银行客户投诉渠道:
(1)电话渠道: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
(2)网络渠道:96588@qdbankchina.com
(3)信函渠道:青岛市香港中路68号华普大厦
青岛银行法律合规部
邮编:266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