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李姿阅
新预算法刚刚落地,预算改革的新步伐就紧紧跟上。日前,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
财税改革,抓住预算“龙头”(政策解读·改革发布厅)
本报记者 李丽辉
日前,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细化落实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的相关举措,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促进财政收支规范透明。
“新预算法刚刚落地,预算改革的新步伐就紧紧跟上,充分体现了重大改革举措于法有据。”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表示,预算是公共财政的基石,预 算管理制度改革是深化财税改革的首要内容,应当先行推进。抓住预算改革这一“龙头”,并在今明两年取得决定性进展,将为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 革奠定良好的基础。
统筹财力更多用于民生,加大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改革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建立定位清 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同时,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建立将政府性基 金预算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
“加大各预算之间的财力统筹,将资金更多地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意味着公共财政资金将不断壮大,政府可以更好地保障百姓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中央财经大学政府预算管理研究所所长李燕教授认为。
李燕解释说,我国政府预算体系包括四本预算,这四本预算各有侧重和分工。相对而言,一般公共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主要涉及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 保障,与百姓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而政府性基金预算更侧重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行业发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则主要用于国企自身。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这一改革 着眼点就是要打破部门利益,把在一些领域“封闭”运行的资金腾挪出来,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更大程度上实现全民共享。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预算公开是关键环节。预算公开透明,百姓才能了解财政的钱花到了什么地方,花得是否合理到位。此次决定明确从三个方面推 进预算公开:一是扩大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全部都要公开预决算;二是细化公开内容,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 出和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三是对公开过程中社会关切的问题,进行规范整改、完善制度。
“预算公开的目的,就是要接受社会监督,改进政府工作。此次改革方案特别强调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赋予了预算公开更深层的意义,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制度反腐’方面,将发挥更大作用。”李燕表示。
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看住政府部门“乱伸的手”
财政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部分。改革方案提出,要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严格减免税管理。在加强 非税收入管理方面,要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加快建立健全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收益共 享机制。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完善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参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落实国有资本收益权。禁止通过违规调库、乱收费、乱罚款等手段虚增收入。
“一般而言,税收收入还是比较规范的。但非税收入这一块问题较多,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刘尚希认为,随着财政改革的深入,特别是跨年度预算平 衡机制的建立,像“过头税”等一些税收征管“顺周期”现象,将从机制上得到有效解决。但在非税收入上,还存在不规范、不透明问题。有的基金项目一收就是好 多年,收上来的钱到底是怎么用的,效果如何,还是一本“糊涂账”。遏制“乱收费”行为,就要看住政府部门“乱伸的手”, 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对依法合规的收费也要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刘尚希强调,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应体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特点,要对大量的公共产权收益进行细化、盘点。“现在我们对国企红利等国有资本收益管理 越来越规范,但像矿山这类国有资源,也不能谁开采收益就归谁,而是要建立机制,实现国有资源和资产的有偿使用,国家与企业收益共享。”
“加强财政收入管理,还要进一步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滥,很多是地方政府为抢税源而导致的恶性竞争。”李燕指出,一些地方 通过优惠政策制造“税收洼地”,吸引企业投资落户,影响了市场公平;也有的地方把收上来的税,再通过各种名目返还给企业,导致财政收入虚增。这次改革方案 提出,建立税收优惠政策备案审查、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加强考核问责、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是非常及时的。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钱不能躺在账上“打呼噜”
专项转移支付过多过散,资金难以形成合力,是基层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针对这一问题,改革方案出台了多条具体举措:
——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逐步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到60%。
——大力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在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转移支付,属于地方事务的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
——对竞争性领域的专项转移支付逐一进行甄别排查,凡属“小、散、乱”以及效用不明显的,要坚决取消;其余需要保留也要予以压缩或实行零增长。
——对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转移支付予以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设立,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和资金规模,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专项转移支付相当一部分是由政府部门下达的,这些举措的出台,首先触动的是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政府部门的利益。”刘尚希表示,专项转移支付过 多过乱,不仅造成资金使用上“撒胡椒面”,而且政府部门忙着分钱,地方和基层“跑部向钱”,容易导致权力寻租和产生腐败;对专项转移支付进行清理、整合, 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为基层服务和干事情上。
刘尚希说,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唤醒常年“沉睡”的资金,也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一个重要举措。不少财政资金趴在账上“打呼噜”,闲置沉淀好 多年不派用场,令人痛惜。此次改革方案加强了这方面的管理,明确规定要对结转结余资金进行定期清理,对不需要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可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 会发展亟须支持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