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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息披露和内控不到位 青岛中控智联及公司高管收到监管警示函

2026-01-19 11:16 作者:广夏 来源:青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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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青岛证监局在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对山东中控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范梦琪、郑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该行政监管决定书显示,山东中控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控智联证券代码:430122.NQ)在信息披露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多项违规问题,青岛证监局对该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范梦琪、现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郑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相关情况也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显示,经查该公司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

一、重大信息披露不及时。具体包括:公司向控股股东青岛创锦融昇投资咨询合伙企业转出资金505万元构成关联交易,但未及时审议并对外披露;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的情况未及时披露;公司经营场所被封控、主营业务陷入停顿的重大事项也未及时对外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范梦琪,现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郑妮被认定为直接责任人员。

二、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公司向控股股东转出的505万元资金,未按照内部《资金账户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违反了内部控制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范梦琪是此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

针对以上问题,青岛证监局决定对中控智联、范梦琪、郑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深刻汲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并特别提出,公司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追讨被控股股东占用的资金,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时隔1天,1月15日,中控智联官方也发布了一则公告,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已收到青岛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认真、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积极追讨被控股股东创锦融昇占用的资金,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同时,中控智联还特别在公告中说明:本次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财务方面“没有产生影响”,且“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中控智联成立于2006年10月27日,于2012年5月在新三板挂牌。企业法人郑妮,注册资本1200万元,注册地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嵌入式系统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包括嵌入式计算机模块、工业主板、嵌入式无风扇工控机、行业应用整系统以及抗恶劣环境系统等产品研发与生产。

2025年对于中控智联来说,可谓“多灾多难”,因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的严重影响,公司的经营状况急剧恶化。根据2025年半年报告显示,去年1-6月中控智联的合并财务报表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亏损88.9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781.85%。

据了解,该公司此前的主营业务为轮胎销售、汽车零配件撮合交易,但自2025年以来已完全停止运营。2025年9月3日,中控智联曾发布公告称,公司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7号甲亚麦国际中心8层的办公场所,已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采取了管控措施。公司所在楼层无法进入,包括财务账本、纸质档案文件、电脑主机等在内的实物资产无法正常使用。截至9月初,公司员工已全部离职,无法正常经营。中控智联当时就在公告中坦言:"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停业状态,办公场所解除管控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时至2025年12月25日,中控智联再次发布提示公告,预警公司实控人已失联。该公告表示,近期中控智联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均无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范梦琪女士本人取得联系,其处于失联状态。实际控制人的失联,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造成了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核实相关情况,并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业内人士表示,中控智联的案例是一个典型的控股股东掏空挂牌公司资产的恶性事件。从资金被大量占用,到主营业务停顿,再到办公场所被公安机关管控,实控人失联,公司在短短几个月内经历了从正常经营到完全瘫痪的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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