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指导和推动下,7月14日,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间及柜台债券市场完成2025年金融债券簿记发行工作。本期债券发行金额40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1.71%,其中1亿元由浙商银行青岛分行作为柜台债业务开办机构面向柜台业务投资者分销。该业务是山东省首单通过柜台渠道分销的金融债券发行业务,同时也是首单上海清算所托管商业银行普通金融债券柜台发行业务。本次业务的成功落地进一步丰富了柜台债券业务品种和产品体系,为拓宽金融债券发行与认购渠道提供了创新实践案例,同时提高了柜台市场参与度和便利性,有助于吸引更多金融机构通过柜台渠道发行和认购债券。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行关于柜台债的各项工作要求,推动柜台债业务增量扩容和应用场景创新,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年度柜台债工作要点和业务发展重点,不断强化柜台债业务政策传导,引导发行机构将金融债等债券传统发行交易与柜台债相结合,丰富柜台债应用场景。指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推介契合投资需求的柜台债创新产品,提高市场交易的便利度,增强市场认知度和认购意愿。2025年1-6月,青岛市各类柜台债业务规模达814.9亿元。
下一步,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将持续深化柜台债市场建设,总结推广青岛银行首单业务成功经验,鼓励地方法人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通过银行柜台渠道发行金融债,扩大发行主体覆盖范围和业务规模。着力拓展柜台债业务应用新场景和产品,探索柜台债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新路径,切实提升多层次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