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发布关于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称:海尔消金)股权变更的批复公示。
根据批复文件显示,同意海尔集团公司受让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该公司39710万股股份(19%股权)。受让后,海尔集团公司合计持有海尔消金10241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9%,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海尔消金股份。
据悉,海尔消金成立于2014年12月,是我国首家由产业发起设立的产融结合消费金融公司。此次股权调整,是海尔消金为遵循原中国银保监会于2022年11月13日施行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财务公司不得发行金融债券,不得向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要求,以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完成股权变更事宜,本次股权变更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股东资源协同优势,强化我司在场景金融领域的战略布局,提升金融促消费能级。”海尔消金相关负责人表示。
关于本次股权变更是否符合今年4月正式施行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提出主要出资人持股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0%,业内人士表示,该要求主要针对新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已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并不受此限制。
根据此前工商信息显示,海尔消费金融在今年9月底刚刚完成了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金从15亿元提升到了20.9亿元,股东及股权比例保持不变。目前,海尔消金的股权结构为:海尔集团公司持股49%、北京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具建材广场有限公司持股25%、浙江逸荣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6%、北京天同赛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