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24〕21号)要求,在城市自愿申报、地方择优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商务部、财政部组织专家对地方推荐城市进行书面评审和线上答辩。根据评审结果,拟将天津等20个城市纳入2024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范围。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31日至6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方式: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010-85093757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010-61965320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