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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人寿青岛分公司:警惕“代理退保”依法合理维权

2024-04-29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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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个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以“可代理全额退保”为由,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以此收取高额手续费,并以消费者名义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甚至诱导消费者伪造证据材料,实施“代理退保”,主要涉及人身保险和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

一、为什么不能选择代理退保?

1、失去正常保险保障风险

保险是为在疾病和意外等不确定风险来临时,增加消费者抵御风险的能力,退保使消费者丧失风险保障。消费者未来再次投保时,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可能将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

2、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风险

某些“代理退保”行为并非真正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是以牟利为目的。退保前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手续费或缴纳定金,退保后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或其他公司保险产品以赚取佣金。

3、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一些从事“代理退保”的个人或团体打着“维权”幌子获取消费者信任,并与消费者签订所谓的“代理维权服务协议”,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涉及消费者隐私的敏感信息。消费者个人信息资料存在较高的被泄露或被不法分子恶意使用的风险。

二、依法理性维权,消费者该如何做?

提示1:充分考虑自身保险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理财等金融产品各有侧重,保障是保险产品的首要功能。保险的分红、收益等具有不确定性,请勿轻信高收益承诺。购买保险产品需基于保障需求,切勿因“礼品”“产品停售”等诱惑而随意购买保险产品,避免非理性保险消费。

提示2:认真了解自己所购买的保险

在购买前,消费者需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产品的保险责任、保障功能、除外责任和退保损失等重要信息。保险公司在保险购买过程前后有一系列保障客户权益的举措,平安人寿青岛分公司在保险销售过程进行可回溯管理,针对保单各项重要权益采取新契约回访、“双录”等方式,消费者应在各环节仔细确认保险公司所提示事项,确保保险产品功能与自身需求相符。

提示3:谨慎办理退保

消费者退保后如想再次投保,由于投保年龄、健康状况等变化,可能会面临费率上涨、被拒保等风险。消费者应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谨慎衡量是否有必要终止保险合同,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退旧投新”“高收益”产品等宣传,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防止上当受骗。

提示4:注意保护个人重要信息

保单是重要的金融单据,包含重要个人信息,消费者要注重保护个人隐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不要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重要单证轻易转交他人,以免被非法使用,蒙受损失。如果受到不法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保护自身权益。

提示5: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

消费者如果对保险产品有疑问或相关服务需求,可以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公布的全国统一服务热线、官方网站,以及线下服务门店等反映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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