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8日讯 青岛市科技局日前组织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高企上市培育库更新工作,对符合入库标准的企业择优入库,对符合出库条件的企业予以出库。经动态调整,目前青岛高企上市培育库在库企业为73家。今年以来,新增上市高企3家,上市高企总数已达44家。
根据《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库管理办法(试行)》,在青岛市注册登记的、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意愿或已启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工作的,可按照相关条件,按程序纳入上市培育库管理。上市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在库企业培育期为三年。培育库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原则,通过政策支持、精准服务、典型示范等措施加速在库企业上市步伐,形成多层次上市培育梯队,营造良好活跃的上市氛围。
对入库企业,可给予相应支持,对入库企业按其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较上年度新增部分的2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的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对入库企业,未承担过国家、省、市三级科研项目的,给予20万元市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优先支持入库企业及主要科研、管理人员申报争取各级科技奖励、荣誉,优先支持入库企业申报争取各级科技创新项目、平台、人才等政策支持;对不同上市阶段的企业提供多层次、差异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改制上市咨询培训、金融特派员辅导、供应链产品链拓展、金融机构对接、鼓励金融机构设计特色产品、龙头企业助力及其他延伸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