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鼓励银行业机构加大无还本续贷业务发放力度,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青岛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联合出台《青岛市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银行业机构接企业申请提前按新发放贷款的要求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允许小微企业继续使用贷款资金,让企业贷款更“畅通”,有效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实现贷款到期和续贷的无缝对接。
在政策引导下,青岛市各银行业机构主动作为、靠前发力,持续优化小微企业续贷服务。通过出台专项续贷业务管理办法,明确续贷业务年度工作目标,筛选建立续贷企业名单库等方式,持续完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全力加大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推广力度,努力缓解小微企业“倒贷”压力。2020-2022年,全市银行业机构无还本续贷业务规模实现跨越式增长,业务余额年增长率分别达到39.31%、39.21%、46.65%,至2022年末青岛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余额增至369.24亿元。三年来,全市银行业机构严格落实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要求,全市银行业机构累计为43845户小微企业贷款予以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涉及贷款本息金额1337.66亿元,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资金压力。
在近期结束的2022年度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奖励评审中, 12家银行业机构获评“2022年度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先进单位前六名的青岛农商银行、民生银行青岛分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青岛银行、中信银行青岛分行给予资金奖励。政策实施以来,全市共有50家次银行业机构荣获“青岛市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其中18家次银行业机构获得财政资金奖励合计720万元。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连续三年,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民生银行青岛分行、招商银行青岛分行、青岛银行和青岛农商银行连续两年跻身先进单位前六名。
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