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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 | 警惕代理退保黑灰产保护自身权益时刻放心上

2022-12-05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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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S女士2016年为自己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2022年,S女士以销售人员销售误导、返佣、代签名为由向保险公司提起投诉,申请全额退保。

该保单的销售人员已从保险公司离职,销售人员陈述其与客户S女士为朋友关系,当时是S女士从自身保障出发选择购买重疾险产品,且在销售时已向S女士详细介绍清楚保障内容,客户本人签署保单回执回访。

后续保险公司通过销售人员协助、保险公司服务人员上门服务等方式联系到S女士本人,向其提示“代理退保”可能导致其合法权益受损。

S女士这才了解到保单,实际并未能达到“代理退保”公司宣传时所承诺的“全额退保”,且除去“代理费用”S女士实际得到的退保金比正常办理退保还少,同时还会失去保险保障,得不偿失。

最后,S女士主动联系公司详细了解产品保障内容,并最终决定继续持有保单,并对保险公司的服务表示感谢,避免了自身权益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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