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是分期零成本却被收了手续费”“绑卡容易解绑难”……近年来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乱发卡、乱收费、乱用卡等乱象。7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息费收取、过度授信、睡眠卡、联名卡等提出39条治理要求,重拳整顿信用卡市场乱象。《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划定睡眠卡率红线,超过20%不得新增发卡
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理念不科学,盲目追求规模效应和市场份额,滥发卡、重复发卡情况突出,授信管控不审慎,导致无序竞争、资源浪费、过度授信等问题。
对此,《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以发卡量、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或市场排名等作为单一或主要考核指标。合理设置单一客户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在授信审批和调整授信额度时,应当扣减客户累计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
清理长期睡眠信用卡是一项重要内容。《通知》要求,强化睡眠信用卡动态监测管理,连续18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附加政策功能的信用卡除外。超过该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未来银保监会还将动态调降长期睡眠信用卡比例限制标准,不断督促行业将睡眠卡比例降至更低水平。
此前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各家机构长期睡眠信用卡比例存在较大差异,一些市场份额比较大的信用卡机构睡眠信用卡比率在20%至30%左右。据悉,去年年底《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后,很多银行已经自觉对照要求,对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整改,清理长期睡眠卡就是其中一项工作。
降低息费负担,不得诱导过度使用分期
目前,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息费水平披露不清晰,片面宣传低利率、低费率,以手续费名义变相收取利息,模糊实际使用成本,不合理设置过低的账单分期起点或不设起点,未经客户自主确认实施自动分期等问题,导致客户难以判断资金使用成本,甚至加重客户息费负担。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提高信用卡息费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在合同中严格履行息费说明义务,以明显方式展示最高年化利率水平,并持续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客户息费负担,积极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
针对信用卡分期业务,《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明确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统一采用利息形式展示分期业务资金使用成本,不得诱导过度使用分期,增加客户息费。
针对授信管理,《通知》要求银行应当合理设置单一客户的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并纳入该客户在本机构的所有授信额度内实施统一管理。
目前部分银行已经在着手强化价格管理和利率告知。记者从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获悉,招商银行信用卡官网公示的各类业务条款及细则、价格目录册、客户领用合约、相关业务办理页面等内容中,已充分披露收费标准,客户可通过在网站、网点查阅价格目录册以及查看信用卡领用合约等方式知悉各类收费标准。“我们已经完成信用卡分期年化利率明示工作,未来还将进一步优化客户告知的系统支持和配套流程,提升客户体验,持续落实监管各项要求。”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负责人表示。
让联名卡回归本源,避免给持卡人造成困惑
进入“存量时代”,各家银行都在寻求信用卡业务新的增长点,在这一背景下,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发行联名信用卡成为不少银行的新选择。从现实情况来看,发行联名卡的确让银行信用卡收获了客流量,但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信用卡业务合作行为不规范、管控不到位,合作双方权责边界不清晰等问题,却让这一合作模式充满风险。
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曾指出,“此前,有一些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利用联名卡形式把两类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在联名卡的名义和框架下组合成了一个信贷类产品,这种产品对持卡人准确认知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主体、息费方案等造成困惑。联名卡应回归本源,在信用卡的基础上为持卡人提供其他非金融方面的权益性服务和功能,如果想搞其他的联合性金融产品,不要通过联名卡的形式。”
针对联名卡业务,《通知》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由联名单位直接或变相代为行使信用卡业务职责,联名卡合作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联名单位宣传推介及提供其主营业务领域的权益服务。
另外,为加强外部合作行为管理,《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对合作机构实行统一的名单制管理,严格管理审批标准和程序,不得通过合作机构控制的互联网平台开展信用卡核心业务环节,通过单一合作机构实现的信用卡发卡量和授信余额应当符合集中度指标限制。
线上信用卡试点启动,有序推动业务创新
在严格规范信用卡业务的同时,监管部门也为其创新发展留足空间。银保监会、人民银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和消费者金融需求的升级变化,合理应用新技术、新渠道、新模式不断优化信用卡服务功能,丰富产品供给,持续有效降低信用卡各种使用成本,为扩大科学理性消费提供有力支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办卡用卡的获得感、便利感、安全感。
此次《通知》明确提出将按照风险可控、稳妥有序原则,通过试点等方式探索线上信用卡业务等创新模式。将按照高质量发展导向,优先选择人民群众服务认可度、信任度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信访投诉要求落实到位,经营理念和风控合规审慎严格,各项整改工作达到监管指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试点。
需要强调的是,开展线上信用卡业务试点,并不意味着相关监管要求的放松。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信息官高峰指出,积极探索开展线上信用卡业务,需要以完善的配套监管政策为保障,健全政策制度流程,逐步推进试点工作。一是建立司法及制度层面的共识,推进相关技术研发和业务创新。二是出台统一的技术标准,搭建行业服务平台。三是健全金融数据保护机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关注网络安全问题,提升综合风控水平。(整合自金融时报、央视财经、中国银行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