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贾臻
本报4月6日讯 春暖花开,我市樱花、刺槐等绿化树种逐渐进入盛花期。然而,攀折树木、采摘花果等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市城市管理局将组织全市综合执法部门集中开展树木花期保护专项行动,严格查处春季城区内采摘樱花、槐花等不文明行为,守护岛城绿化成果。
全市综合执法部门将组织专项执法巡查,并借助“社区工作站”和无人机巡查优势,扩大巡查范围、提高巡查精确度。在槐树、樱花树密集及往年采摘问题突出区域或城区山头路口,设置定点值守岗,及时劝阻、制止各类不文明采摘损毁树木行为。同时通过设置“告示牌”、发放《一封信》等途径,提醒市民提高爱绿护绿意识。
根据《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擅自采摘绿地内花果枝叶,损坏植被,硬化或者圈占小区绿地等行为,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限期改正、赔偿损失。按照情节轻重,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市民可拨打12319热线或关注“青岛城管”公众号通过“全民城管”专栏提供线索,综合执法部门将及时核查落实、依法依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