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本报1月31日讯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在建筑业落地“保证保险试点”的两年间,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展各类保证保险业务20892单,盘活企业资金约111.8亿元,有效解决了各类保证金挤占建筑业企业流动资金问题,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据悉,我市试点的建筑业保证保险分为五类,分别为建设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保证保险、建设工程业主支付保证保险、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以往根据项目推进的不同阶段,相关企业需锁定资金,为项目提供保障。
“项目保证金的实施虽然可以确保项目有序推进,但也不可避免地占用了企业的流动资金,使企业发展受限。”据市住建局质监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以保险的方式替代各类保证金,意义重大。一方面增加企业资金的流动性。通过释放的资金,企业可以进行技术创新、科技研发、引进人才等,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另一方面增加企业选择的灵活度。通过本次改革,企业在缴纳保证金方式之外,增加了保证保险的方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由决策,增加了市场的灵活度;此外,还增强了建筑业本身抗风险能力。试点政策将发挥保险业风险共担优势,充分利用保险机构的风险管控和快速反应能力,由保险机构对约定范围内的保险责任进行兜底,可有效解决传统保证金方式存在的市场失灵或行政调解手段失灵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