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月1日讯 本院在执行(2019)鲁0214执686号案件过程中,因被执行人青岛润国物流有限公司、青岛鸿爵实业有限公司、车志庆规避执行,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青岛润国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201房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583665265A。
法定代表人车志庆,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青岛鸿爵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5号503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06457408N。
法定代表人吕本国,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车志庆,男,1962年8月9日出生,汉族,住青岛市市北区四流南路 17号 10号楼 402户,居民身份证号码:370202196208090418。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 1745万元及相应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本院尚未掌握的上述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财产的10%的比例奖赏举报人,奖赏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次悬赏期限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58713691 18561997517
联系人:田法官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