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丹阳 娄花
民营经济的活跃程度,关系到一座城市的营商环境以及市场活力,当前,民营经济已经成为了青岛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8月31日,青岛市发布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强化政策集成,从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五部分提出了共28条相关政策措施。从政策覆盖来看,《意见》是青岛乃至全国首个同时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顶格政策,覆盖了各种类型的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将有力助推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真金白银”动真格
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今年上半年,疫情让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都遭遇了严峻危机,面临重构,而青岛市民营市场主体、民间投资、民营进出口等多项指标都实现了逆势增长,显示出整体反弹的强力态势。但数量还不多、质量还不高、环境还不优等问题依旧是青岛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为此,《意见》的出台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政策的精准性,统筹提出和明确了服务优化、创新转型、要素保障、培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可以说,这28条措施每一条都是顶格政策,“真金白银”地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在此次发布的政策中,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山东省100强的本市制造业和服务业企业,政府将分别给予奖补;自2020年起,对首次入选山东民营企业100强的本市企业给予100万元奖补。
奖补高新技术企业
鼓励引导改革创新
坚持高点定位,《意见》的出台充分突出了引领性,坚持用改革的“冲击钻”打开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进一步加快引领带动市场主体和民营经济实现“量”、“质”同升。28条政策把关注的重点放在了推动优势高成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类企业的发展上,鼓励企业通过转型升级优化重组提高发展质量。
政策将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本市企业,一次性奖补15万元,并按其认定当年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10%再给予最高30万元奖补;对再次通过认定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同时符合企业研发奖补和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奖补条件的,按最高标准奖补1次)。此外,对于被认定为山东省“专精特新”的本市企业,将奖补30万元。
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
激发创新潜力和活力
抓住了民营经济,就抓牢了经济的基本盘。在此次政策的制定中,青岛充分听取了公众意见,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强化涉企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今年疫情以来,又根据“六稳”“六保”工作最新要求,对政策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完善。
为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青岛将实施民营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保障民营企业平等获得资源要素;持续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精简优化审批流程;保障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加大政府对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支持中小微企业集约用地,加强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落实国家降低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用地、用工、用电等经营成本;集聚创投风投基金加快发展,发挥好青岛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科创母基金等引导作用。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回应企业所需所盼,青岛市建立了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平台化、社会化、专业化招商中的作用;搭建跨部门的企业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加强对民营企业家培训,引导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下一步,市民营经济局后续将牵头相关部门和各区市,抓好政策落实,借助“青岛政策通”平台,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信息公开,采用智能化手段,让政策“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激发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创新潜力和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