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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成品油“地板价”机制或触发

2020-03-10 14:44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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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的周末,世界头号石油出口国沙特阿拉伯发起一轮油价“闪电战”,反击俄罗斯等非欧佩克产油国的竞争。3月9日,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开盘即“秒崩”,盘中跌幅一度超过30%,这是1991年以来最大单日跌幅。

业内机构分析认为,国际油价从技术上已经进入熊市,不排除短期仍存在进一步下行的风险,国内成品油价“地板价”机制或触发,届时炼厂将迎来政策性套利机会。

欧佩克“领头羊”沙特阿拉伯7日宣布,自4月份开始大幅下调官方石油售价并提高产量,作为对俄罗斯前一日拒绝与欧佩克达成减产协议的反击。

截至美国东部时间8日晚间,纽约商品交易所4月交货的轻质原油期货价格和5月交货的伦敦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均已跌破每桶35美元关口。9日,布伦特原油期货在亚洲交易时段开盘后的短短几秒钟内下跌了31%(约14美元/桶),最低触及31.02美元/桶。

高盛认为,欧佩克和俄罗斯已经开启石油价格战,可能会推动原油跌至20美元区间。费氏全球能源咨询公司表示,如果原油价格跌至20多美元,俄罗斯会在三个月内做出妥协;但是如果价格保持在40多美元,俄罗斯妥协可能需要长达一年的时间。

按照2016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控设“天花板价”和“地板价”。其中调控上限(天花板价)为每桶130美元,下限(地板价)为每桶40美元。即当国际市场油价低于4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降低,炼厂端可能产生的超额利润将计提风险准备金,央企由财政部征收,地方企业由地方征收。

中金报告表示,考虑到地方企业受地方征收机关的监管力度远低于国有石油公司,地炼和民营大炼化有望从中受益。建信期货也认为,“地板价”机制触发,对于炼厂而言形成了政策套利机会。若油价进一步下跌,将在很大程度上刺激我国炼厂的原油采购,进而托底原油需求。此外,低油价对我国的战略储备也可能形成刺激。

中金报告指出,布伦特原油价格自年初以来已经下跌了近三分之一,考虑到炼厂连续作业和移动平均法计算原油加工成本的特性,预计今年首季炼油行业或面临较大的库存损失。当然,倘若未来油价止跌回升,炼厂将重新享受低加工成本的优势,取得库存收益。

责任编辑: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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