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情,稳经济!随着青岛规上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诸多中小企业也正在艰难中迈出复工的第一步。
当下,好消息是,湖北省外的新增确诊以及新增疑似的人数连续多日下降,这一下降趋势,无疑给复工复产带来更多信心!
疫情之下,政府责无旁贷需要给中小企业更多的关怀、更大的理解、更有力的支持,金融机构也需要向中小企业让利。
而当前来看,保卫中小企业的资金链,就是保卫中小企业的“生命线”。在这方面,青岛已经迅速出台金融方面的帮扶政策,下一步,政府还应该考虑是的,这些政策是否能落到实处?
2月8日,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春风行动”启动,截止目前,已有16家金融机构推出相关支持措施,30家机构公布金融服务“春风”热线。
2月14日,由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主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承办的第一期线上推介活动举行,工商银行青岛分行、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三家银行对其线上融资产品(服务)进行宣讲推介的同时,还与企业通过电话及直播平台进行实时互动:
“我是一家便利店连锁企业,没有固定资产但有合同订单,受疫情影响经营压力越来越大,这种情况可以申请银行贷款吗?哪款产品比较合适?”
“我们是私立培训学校,没有可以抵押的固定资产,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哪一款产品比较适合我们?”
“我公司是从事环保材料研发生产的初创企业,成立两年多,有专利,发展前景非常好,但今年要签的合同因为疫情延期了,目前资金困难,银行能不能提供无抵押贷款?”
毕竟,当前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期,也是谋划发展的储备期,随着企业复工复产的逐步到位,中小企业的生存问题,尤其是资金的问题,在疫情面前也愈发严峻。疫情面前,融资的门槛、利率等问题,都是关系到中小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问题。
针对中小企业面临的困境,各大金融机构在推出医保贷、税务贷、信用快贷等多元化的融资产品的同时,像“本金宽限期28天”、“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等服务或承诺,无疑是给中小企业度过这段艰难期注入了提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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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开通了“信用总量延期应急绿色通道”,对2月份信用总量到期、经营情况正常、无重大风险事项的企业,因疫情影响到期无法年审的,将信用总量延期到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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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青岛分行则推出“信用快贷”产品,“免抵押、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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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其他金融机构也都纷纷发布了金融支持措施,邮储银行青岛分行提出“相关受困企业节假日期间发生违约贷款不视作逾期”;
青岛银行提出“对成长性好、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出现周转困难的中小企业,单户贷款额度可高达3000万元,执行优惠利率”;
农业银行青岛分行提出“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优先办理、即来即审“……
这其实也是政策干货落实到融资产品的结果,让中小企业在这段生存期中,度过融资的这道“生死劫”。
在日前发布的“青岛18条”政策官方指南中,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对“防疫物资生产专项应急贷款、中小企业转贷款、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缓解企业资金流动性困难、降低企业首贷门槛、加大中小企业融资增信力度、鼓励地方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优惠服务”等七方面进行解读,并公布了责任单位及联系电话,像“推动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允许其适当延期还款,做好续贷服务”等,已经在金融机构出台的政策中有了落实落细。
疫情之下稳经济、保住中小企业,其实就需要这样实实在在的金融政策。
但是好不好申请?能不能申请到?
或许在了解了青岛出台的金融惠企政策后,许多中小企业负责人心中都会有这样的问号。
其实几年之前,涛君在与一些中小企业负责人交流时,就有人说过许多金融类的政策挺好,但中小企业要么审核通不过,要么能够享受到的数额比较少,难解燃眉之急。
但也有银行的工作人员跟涛君解释过,银行也要考虑经营,有些企业的经营前景银行确实不看好,特别还有些企业本身贷款的目的就不纯洁(比如骗贷,贷款的时候就没打算还),因此才会拒绝给一些企业放贷款。
但这次疫情的突然袭击,让急需用钱的企业数量猛增,能不能安全度过这几个月,确实是关系到企业生死存亡的大问题,也是关系到城市产业发展、就业形势的大问题。因此这次疫情下的许多金融扶持政策的门槛,已经较平日里明显降低了,涛君觉得只要是企业有需求,不妨都去申请一下试一试,说不定就能拿到低息的“救命钱”。
在这个特殊时期,涛君觉得相关政府部门能第一时间把青岛金融资源整合起来,为企业搭建融资平台的举措,特别值得鼓掌支持。但在搭建完这个平台之后,相关部门能不能在信息公开上再进一步?
比如定期公布相关政策惠及的企业数量、涉及哪些行业,让大家能够及时了解到底是哪些行业企业享受到了金融扶持政策,也提高政策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同时,能否公布一下比较集中的审核不通过的原由,这样也方便企业更好审视自身条件,也作为改进优化的依据。
疫情中,湖北红十字会所表现出的不当行径、信息不公开的行为,被舆论所诟病。因此,青岛在既有金融政策帮扶基础上,更应该重视这些金融产品的细化落地,中小企业的辅助条件、扶助标准、操作流程应当适当时机予以公示,实施信息公示强化监督,做到便民利民、阳光施政。
责任编辑:李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