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2月11日讯 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立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保险保障需求,于近期在原“国寿福”系列产品基础上,创新推出了国寿福终身寿险(庆典版)保险产品组合。
“国寿福”系列保险产品组合作为中国人寿健康保障类产品的经典之作,面世以来,一直深受广大客户的喜爱及拥趸。随着客户需求的不断变化,该产品也经过多轮迭代升级。此次中国人寿推出的国寿福终身寿险(庆典版)保险产品组合为“国寿福”系列的第四代产品,是中国人寿70周年司庆献礼产品,承保病种全面提升至180种,同时更有投保人、被保险人双重保费豁免功能和强大的终身寿险保障。该保险产品组合还可实现终身寿险和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险金额的差异化投保,是一款不可错过的保障类保险新品。
该保险产品组合由国寿福终身寿险(庆典版)、国寿附加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国寿附加国寿福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庆典版)、国寿附加国寿福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A款)和国寿附加国寿福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B款)组合而成,具有以下四大亮点:
承保重疾更全。该保险产品组合将重大疾病种类再次扩充,病种既涵盖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等当下较为常见的重大疾病,还增加了严重肺结节病、严重强直性脊柱炎、严重破伤风等目前较受关注的重大疾病。病种范围更为全面,保障内容更为专业,为被保险人的健康提供强力呵护。
特疾保障更强。自面市以来,中国人寿“国寿福”系列保险产品组合广受客户好评,堪称中国人寿健康保障类产品中的旗舰。此次新推出的国寿福终身寿险(庆典版)保险产品组合保障力度再次升级,特定疾病保障病种由30种大幅提升至60种,在满足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特定疾病保障最高可享三次赔付,每次为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险金额的20%,累计可以达到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险金额的60%。客户罹患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后,中国人寿按合同约定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客户仍可继续享受重大疾病保障和身故保障,为不确定的未来提供更加确定的保护。
豁免功能更优。该保险产品组合将保费豁免功能再度升级,既涵盖投保人重大疾病、身故、高残豁免和被保险人特定疾病保费豁免,同时新增了被保险人重大疾病保费豁免。双重豁免责任为客户提供全面周到呵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符合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即可免除主合同及本公司所认可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应交纳的保险费,彰显人文关怀,让客户安享无忧未来。
身故保障更活。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此次升级的国寿福终身寿险(庆典版)保险产品组合中主险——国寿福终身寿险(庆典版)的基本保险金额如大于国寿附加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的基本保险金额。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主险终身寿险产品基本保险金额等额减少,合同仍然继续有效,避免了被保险人罹患重大疾病后身故保障责任一同终止的情况。
投保举例:王先生(30岁)为妻子李女士(30岁)投保国寿福终身寿险(庆典版)保险产品组合,国寿福终身寿险(庆典版)的基本保险金额40万元,国寿附加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的基本保险金额30万元,选择19年交,年缴保费10324.79元。符合保险合同约定,李女士可享受如下保险保障:终身身故保障最高40万元;60种特定疾病保障累计最高18万元,理赔后主附险合同仍然继续有效,重疾、身故保障依然享有;120种重大疾病保障最高30万元,理赔后主险合同仍然继续有效,终身身故保障减至10万元。此外,李女士罹患合同约定的60种特定疾病(一种或多种)或罹患合同约定的120种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均豁免该保单后期所需缴纳保险费。若王先生不幸身故、高残或罹患合同约定的120种重大疾病,也豁免该保单后期所需缴纳保险费。
据了解,中国人寿另有国寿少儿国寿福终身寿险(庆典版)保险产品组合同步温暖上市。详情请咨询中国人寿客户服务热线95519或到当地中国人寿营业网点咨询。
(本文旨在帮助客户了解产品的主要特点,文中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该产品条款等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