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近五年,备受瞩目的新《证券法》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此次证券法修订,从证券发行制度、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大幅度提高证券违法成本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将如何影响投资者的钱袋子?
1月9日,在中新经纬举办的“财经V热评”活动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李永森、首创证券研发部总经理王剑辉、清创孵化器董事长丁华民就上述问题进行了探讨。
李永森指出,证券法是资本市场的根本大法,此次修订对应着科创板的设立,核准制开始向注册制转变。证券法的修订始终是沿着市场化、国际化、法制化的主线展开。
新修订后的《证券法》对投资者会产生哪些影响?李永森认为,随着中国股票的发行制度由核准制转向注册制,投资者也要逐渐走向成熟。作为普通投资者,应该提高普通投资的专业化能力,进一步学习新的投资方式,转换投资理念,树立价值投资理念。
王剑辉也表示,投资者应该提高自身的整体知识,知识结构应该与时俱进。机构的科技手段和操作空间都在增长,散户应该“搭车”,最好的方式是指数化投资,市场的分层将会非常明显。通过指数化投资,可以避免“赚了指数不赚钱”的尴尬。
证监会指出,新证券法对证券发行制度做了系统的修改完善,充分体现了注册制改革的决心与方向。对此,王剑辉认为,从注册制的逐步推进来看,反映了监管理念的改变,前期的监管理念是管住入口,属于事前监管,现在则是由事前监管转向事中和事后监管,但这也并不表示事前就不管了。只是主要进行事中监管,比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从原来最高可处以六十万元罚款,提高至一千万元。
王剑辉也表示,“处罚的力度不仅增强,范围也更广了。如果上市公司在境外出问题,影响到境内市场,也要处罚。这对于市场肯定是有相当震慑力的,70%-80%的想要信披违法的行为会被震慑住。”
“但这些多数属于行政处罚范畴,只能罚款或取消上市资格等,如果在刑法上有配合,那么这个震慑力将更大。”王剑辉认为。
“大幅提高信披处罚力度会有效制止违法的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我们应该学习发达的、成熟的资本市场,宽进严罚。在制度设计上对造假者形成全面的威慑,让其不敢造假,谁造假,谁退出市场。”丁华民建议。
新证券法中设专章来规定投资者保护制度,其中提到,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先行赔付后,可以依法向发行人以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李永森认为,以前个人投资者进行法律诉讼难度和成本都非常高,很少有通过法律诉讼来保障投资利益的案例,新证券法的实施将有利于把投资者的保护落实。
对于后市,李永森认为,上市公司业绩增速总体上将呈现总体趋稳的态势,房地产市场“只住不炒”等资产荒没有改善资金需要找出路,资金供给远超市场需求。从市场整体来看,表现为底部抬高估值重心上移,市场最坏的时候正在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