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此前,2019年9月20日至10月27日,银保监会就《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比来看,《办法》与9月份出台的意见稿基本一致,与同类资管机构的要求也比较一致。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办法》的核心观点在于两条红线划定:一是净资本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且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二是净资本不得低于风险资本的100%。满足条件的部分银行可以申请、设立理财子公司。
不难看到,《办法》是理财子公司监管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监管通过净资本管理约束,避免理财子公司业务盲目扩张,未来理财子公司的资产规模将受到控制。“净资本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了理财子公司的设立门槛,5亿元净资本对于当前已经获批成立的理财子公司来说压力不大,但对于广大中小银行来说,未来想要设立理财子公司,在净资本方面面临的压力不小。”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刘银平说。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对理财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各项业务的不同资产赋予了不同的风险系数。中信建投证券认为,这条规定对理财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影响更大,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对理财子公司各类投资(包括自有资金和理财资金)赋予不同的风险权重,来引导其资产配置倾向。
“《办法》对于理财资金投资股票、债券等标准化资产所设置的风险系数为0,表明监管鼓励理财子公司进行标准化投资,未来理财子公司配置权益类资产比例有望提升。”普益标准研究员王伟说。
刘银平同样表示,在理财资金投资对应的资本方面,股票、符合标准化金融工具特征的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等标准化资产的风险系数均为0,表明监管鼓励理财子公司投资标准化资产;此外,非标准化债券资产的风险系数在1.5%至3%之间,限制了银行非标投资的总体规模,但仍在银行可接受范围内。
此外,华泰证券认为,伴随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资产管理规模的壮大,一方面将为A股市场带来超万亿元级别的增量资金,另一方面还将加速A股投资者的机构化,并将深刻影响A股的投资风格,A股市场将更加注重长期投资、价值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