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讯2019年7月3日,青岛——安永于举办ESG指引更新系列研讨会,会议针对香港联合交易所(下称“香港联交所”)于5月1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下称“ESG指引”)以及相关上市规则的咨询文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直击“痛点”,并为企业提供了一整套可行的应对方案。
ESG指引修订建议一旦全部落实,对数据质量要求更高,且《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下称“ESG报告”)的信息披露与日常的管理挂勾。企业将面临报告筹备时间缩短,报告筹备期与年报筹备期重叠,信息披露要求提高等最直接、最具挑战性的影响。
安永大中华区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服务合伙人唐嘉欣表示:“此次香港联交所对ESG指引的修订建议最明显的特点,就是推动ESG报告进一步向财报看齐;上市公司不应为了合规而合规,合规披露不是最终目标,更重要的是下功夫做好ESG的战略化、常态化、数字化管理,积极回应全球投资者对于ESG信息披露的实际需要,顺应资本市场的ESG投资趋势,从而真正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青岛辖区内有33家A股上市公司及10余家港股上市企业,安永认为可在提升企业ESG信息披露状况,满足两地监管机构对ESG信息披露要求的同时,梳理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以此积极回应青岛证监局推动辖区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探索利用资本市场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青岛模式”。
经修订的ESG指引若获准实施,预计从2020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年正式生效,届时受此影响的将包括整个境内外市场的2000多家上市公司,以及更多将要在港上市的企业。
根据香港联交所发布的关于修订ESG指引以及相关上市规则的咨询文件,香港联交所拟在ESG报告新增多项强制性披露要求,共有8项比较重要的变更,总体显示出推动香港上市公司ESG报告合规披露标准进一步向财报看齐的趋势。此外,在上市规则方面,香港联交所也对指引信(GL86-16)中有关ESG事宜及性别多元化事宜的信息披露要求提出了修订建议。具体修订详解如下:
缩短ESG报告刊发时限
新指引要求主板发行人在财政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发布ESG报告,创业板(GEM)发行人在财政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发布ESG报告。该要求意味着ESG报告的发布时间将与财报的发布时间看齐。发行人除了要对ESG报告筹备工作安排新的时间表以外,更关键的是要在平时加强对ESG报告工作的战略化、常态化、数字化管理。
新增4项“强制披露规定”
第一,新增有关董事会参与ESG管治情况的“强制披露规定”;要求发行人须在ESG报告中披露一份董事会声明,载列董事会对ESG事宜的各项考量,包括董事会对ESG事宜的监督、重要ESG事宜的识别、评估及管理,ESG相关的目标设定和目标达成情况监督等。
第二,新增有关阐释ESG报告如何遵守相关报告原则的“强制披露规定”;要求发行人在ESG报告中解释具体如何应用“重要性”“量化”“平衡”和“一致性”这四个汇报原则。以“重要性”原则为例,发行人须披露其甄选重要ESG因素的过程,描述其持份者参与的过程及结果。
第三,新增对ESG报告边界进行解释并描述该边界选定过程的“强制披露规定”;要求发行人在ESG报告中解释汇报范围,并描述发行人挑选哪些实体或业务纳入报告的过程。
第四,在环境范畴新增一项有关气候风险的“强制披露规定”;要求发行人披露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重大气候风险,以及已就此采取的应对行动。
安永认为,新增的“强制披露规定”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新增对董事会参与、报告原则、报告边界的“强制披露规定”,旨在进一步推动ESG信息披露与ESG日常管理的衔接,有利于ESG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新增有关气候风险的“强制披露规定”,有助于同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等国际标准接轨,回应全球投资者对气候风险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