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欧阳剑环彭扬陈莹莹
各种新科技加速来袭,金融科技成为商业银行竞争的新赛道。中国银行的金融科技子公司——中银金融科技公司日前在上海揭牌。截至目前,至少已有8家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借助金融科技子公司,银行可以更专业、更有效率地推动本行的金融应用与发展,并对外输出技术能力,赋能更多中小银行。与此同时,强大的母行实力,让这些金融科技子公司甫一出生就赢在了“起跑线”上,这其中何时诞生一批新的金融科技“独角兽”也颇受期待。
银行加速入局
今年以来,工商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银行等三家银行的金融科技子公司陆续开业。
目前各银行系金融科技子公司的产品体系主要从金融机构运行的前、中、后台三个层面有效提供科技服务。比如,中银金科通过科技赋能进一步提升集团综合化服务优势,并致力于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金融科技创新平台,分阶段、分领域向行业和市场开放服务,实现金融科技跨业输出。工银科技则提出,将以金融科技为手段,聚焦行业客户、政务服务等金融场景建设,开展技术创新、软件研发和产品运营。
作为最早成立的银行系金融子公司——兴业数金,自成立以来就明确了两大发展脉络:一是延续发展,做大做强金融云,为中小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金融行业云服务;二是打造开放银行平台,通过开放银行服务API,开展微创新,成为“银行端”和“场景端”的连接器。
北银金融则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创新技术,为中小银行、企业和互联网用户提供数字化、智能化、全方位金融科技综合服务。
金融壹账通高级研究总监陈建光认为,金融科技的创新需要集聚全行业的力量,良性的竞争与合作会成为推动金融科技发展的新常态。而商业银行的积极布局将正向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拉开大型金融机构和中小金融机构的差距。“从目前已经布局的银行系金融科技子公司来看,大多为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的子公司,他们借助自身在金融行业积累的经验,用科技手段提升数字转型步伐。这一局面将导致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之间差距的进一步拉大。”陈建光说。
一家股份行金融科技子公司负责人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从现有格局看,目前更多的是竞争合作共存的状态。现在金融科技公司已经渗透了传统银行业务的很多流程,银行系金融科技公司对内服务这块,与互联网系是合作的状态。从对外服务和输出业务看,可能是竞争状态,但两类公司都有各自的优势。”
值得注意的是,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需要一定的实力和资源禀赋。在国家金融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看来,能否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取决于银行自身的资本能力,资源能否支撑子公司发展,以及子公司能否作为前台部门去独立运行,开拓更多业务等。多数地方银行不具备这些条件。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李莹表示,目前来看,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的机构往往是规模较大、经营较好的商业银行。地方性银行也有很强的金融科技赋能转型发展的需求,但结合自身基础条件,更优的选择可能是合作或外部采购,而不是独立发展。银行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相当于为具有该类需求的银行机构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的选择。
助力母行盈利提升
曾刚表示,从金融科技发展的目标和要求来看,以往是不断更新硬件技术支持业务发展,现在不仅要支持业务发展,其本身还要去探索一些新的业务模式,为银行获取新的利润增长点,更好地服务客户。他说:“金融科技子公司的未来发展方向是用技术和搭建的场景去赋能其他银行,这和互联网系金融科技公司有相似也有差异。银行熟悉监管要求以及业务需求,在打造核心系统和业务对接方面可能比互联网机构更有优势。但在对外场景搭建方面,他们与蚂蚁金服、腾讯等相比仍有差距。另外,可能还存在银行间同业竞争的问题。”
上述股份行金融科技子公司负责人称,从(金融科技子公司)对母行盈利贡献角度看,目前最大的变化是信息科技可能从成本中心变成利润中心,但由于不是持牌金融业务,实际上纯粹的盈利不大,更重要的是对客户经营(获客、留存)、业务流程改造、用户体验提升等作用。“目前大部分的金融科技子公司更重要的职能是服务于内部转型,少数机构有对外输出,主要是系统建设、新技术应用(落地在业务场景)输出等。”
恒丰银行战略部研究员唐丽华认为,从长期看,随着金融科技子公司逐渐发展成熟,盈利模式和业务思路趋于稳定,金融科技赋能作用得以持续发挥,母行可以借助子公司的技术成果降本增效,盈利能力将得以较大提升。另外,随着子公司与母行融合程度深化,加上母行随之进行的数字化转型和升级,风控能力将明显加强。与此同时,基于金融科技子公司业务的发展壮大,母行得以嫁接的业务模式和渠道或将持续丰富,业务发展也将更趋多元。
因此,除更好地服务于母行及客户外,对外输出技术能力也是金融科技子公司的重要业务定位。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认为,由于金融科技子公司相对专业,决策链条短,通过子公司银行可以更好地输出科技能力,赋能整个金融业。
例如,截至2018年末,兴业数金金融云在线运营客户数达178家,开放银行平台各类产品累计完成1.35亿笔交易,累计交易金额1,544亿元,累计为银行端引入场景端客户17.94万户。
“金融科技解决方案有同质化的成分,都是聚焦金融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但具体到功能层面,差异化仍是主流。”苏宁金融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表示,银行系金融科技子公司仍侧重于输出业务系统,并强调基于同一系统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而互联网系金融科技公司则更聚焦于利用科技手段突破业务瓶颈,提供集精准营销、大数据风控、智能客服、智能催收等于一体的一揽子解决方案。所以,中长期看,这两类金融科技公司互为补充,能够为中小银行提供更好的金融科技转型支撑。
监管护航金融科技发展
公开信息显示,当前银行系金融科技子公司注册资本金在0.5亿—16亿元间不等。不能忽视的是,银行系金融科技子公司不仅“身价不凡”,所做业务又是对风险高度敏感的金融行业,而金融科技行业仍有政策、法规、监管等诸多方面空白,亟需补上。
董希淼认为,监管应制定政策框架,明确界定金融科技子公司的设立流程、服务模式、职责边界等。国外银行比如花旗、富国银行等,会收购并购或入股一些金融科技公司。但国内的银行囿于法律上的限制,不能直接投资非金融机构。目前成立的银行系金融科技子公司,均不是由银行直接投资,监管部门在这方面的政策上可以有一些调整。另外,还需要强调信息安全,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和隐私保护。
曾刚表示,尽管金融科技子公司是独立法人,但毕竟还是会存在风险传递。目前对于银行内部的科技风险有相应的监管规则,金融科技子公司独立后,目前还没有针对这类机构的监管办法,原来对银行内部进行的科技风险管理规则是否能够延伸到金融科技子公司,甚至延伸到现在和银行合作的互联网系金融科技公司,在这方面国际上还没有可参考的经验,需要及时进行一些风险评估和相关监管制度建设。
“一般而言,银行系金融科技子公司主要服务于母行自身或是输出给银行同业。”唐丽华表示,因此由金融科技子公司产出的技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需要有所保障,如基于大数据应用的风控模型、灾备管理、应急管理等。另外,银行在应用金融科技子公司提供的技术系统时,应建立起防火墙,严格准入和风险评估,监管部门在对银行科技风险监管时,需强化对银行科技系统的安全性、连续性的监督管理,对风控模型等实施备案。
在陈建光看来,由于市场和监管环境的不同,中国的金融科技一直处于全球相对领先的水平。全球各地区银行的金融科技的发展都是严格基于该地区的监管要求,也更符合当地市场的特色需求,未来跨区域的开放合作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