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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 回购违约处置实施细则

2019-06-18 10:49 作者:赵洋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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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银行间市场回购违约处置效率,保障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平稳有序开展,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同意,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将组织开展回购违约处置业务,并发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回购违约处置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显示,回购违约处置指因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交易中正回购方(以下简称“违约方”)触发违约事件且交易双方未能就违约处置协商一致,逆回购方(以下简称“守约方”)委托交易中心通过匿名拍卖等市场化机制处置相关回购债券的机制。银行间市场买断式回购正回购方触发违约事件时,回购债券可参照本细则进行违约处置。

根据《细则》,交易中心回购违约处置流程包括处置申请、处置受理、匿名拍卖、结算安排以及后续处置等环节。交易中心于回购违约处置受理日向市场发布回购债券匿名拍卖公告,内容包括匿名拍卖申报日期、拍卖日期、拍卖各阶段有效时间等信息。匿名拍卖结束后,交易中心将处置结果传至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根据处置结果完成回购债券的质押登记解除、债券过户和款项支付等工作。

据悉,交易中心回购违约处置具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参与方式公开透明。符合要求的银行间市场成员可直接通过交易中心系统,按标准化流程参与回购债券处置。参与机构在处置过程中,可随时根据报价行情调整报价;在处置完成后,可及时在系统中查询到处置结果。二是有效实现债券价格发现。交易中心前期已在银行间市场顺利开展多轮匿名拍卖,覆盖了广泛的市场机构,有助于在回购债券处置中扩大潜在买方范围,促进回购债券处置价格发现。三是双重底价防护模式。为了避免回购债券价格异常波动,交易中心匿名拍卖机制在最低成交价机制基础上,支持守约方报出和调整价格,保障成交价格体现各方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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