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山乳业的债务违约、中弘月月盈一号专项私募基金延期……违约事件的频繁发生,使得第三方理财公司的产品不断逾期,引发市场担忧。
某长期从事债券投资的机构人士赵雷(化名)表示,第三方理财公司所投资的债权,通常为没有评级的“垃圾债”,利率高,风险高。在流动性充足的市场环境下,这些投资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不错的收益,但在市场缺乏流动性的时候其风险会大规模暴露。
“连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都在持续暴露,这些第三方公司面临的问题就更大了。这也符合市场预期。”赵雷称。
第三方理财机构频频爆雷
辉山乳业上百亿元债务危机从2017年爆发至今仍没有解决方案。歌斐资产募集、管理的“创世优选一号”及“创世优选二号”投资基金,成立于2016年3月30日,两款产品所募集5亿元资金投资于收购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沈阳)有限公司(简称“辉山集团”)所持对辉山乳业(中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期限一年。共有200多名投资人购买了上述私募基金,但无法兑付本息。歌斐资产是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诺亚财富旗下的资产管理平台。
临近年关,投资者开始加紧“维权”。投资者质疑的焦点在于,歌斐资产是否对辉山乳业项目进行了负责任的尽职调查,是否与债务人共同欺瞒投资人,是否对适合的投资人销售了适合的投资产品,在产品逾期的事件中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而歌斐资产方面则认为投资者的“维权”干扰了问题项目的下一步处置,投资者通过维权来达到给歌斐资产“施压”,无非是想让公司“刚兑”。
实际上,在纽交所上市的第三方理财公司近期不少都遭遇了投资者的“维权”。宜信财富管理公司(简称“宜信财富”)旗下的喆颢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喆颢资产”)、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诺德基金”)共同募集、管理的喆颢诺德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因净值近乎“腰斩”而被投资者追责。
2017年10月,中弘股份(000979)和钜派投资共同设立的2+2个月年化9%的“北京中弘月月盈一号专项私募基金”,由上海易德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易德臻”)负责管理,原定于2018年2月23日、24日到期。目前仍未兑付。延期公告显示,此次逾期涉及的钜派客户存续资金为1.182亿元。
由易德臻负责管理的钜安盛运债私募基金也被曝逾期。该私募基金成立于2017年3月23日,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银行向安徽盛运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形式进行债权投资。债务缠身的上市公司盛运环保(300090)持有盛运重工25.78%股份。该私募基金也被曝违约。
对于投资者更愿意“打横幅维权”而不是通过法律诉讼,上海社科院金融法律专家涂龙科律师指出,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并不容易。对经济犯罪的案子,公安立案非常谨慎;如果是走民事诉讼的话,时间长成本高,而且官司赢了不一定能执行得到,所以很多人不愿意通过民事诉讼。
企业高杠杆融资恶果显现
目前并没有对“第三方理财公司”的官方定义。一般情况下,对于并没有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牌照,只在某个细分领域,如基金代销、私募备案等获得许可,从事资产管理,资管产品代销、咨询等的机构,被定义为第三方理财公司。
以诺亚财富2010年在美国纽交所上市为标志,国内第三方理财公司逐渐形成行业,发展迅猛。但由于该行业属于“私募”性质,并没有公开的监管数据,很多产品信息也不对非客户群公开。这造成了投资者对理财公司经营风险、理财公司发行产品风险的难与认知和把控。而这些第三方理财机构一般将客户群定位于“合格投资者”和“高净值客户”,投资起点一般为100万元人民币。
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第三方机构存在“拆分”投资标的,即把100万元的产品分成几份,由几个投资者出钱凑够100万再购买。这也为日后纠纷埋下了隐患。
业内人士表示,第三方理财公司最初的盈利模式是代销金融机构的产品,收取中介费,但利润微薄。随着国内居民财富的增长,越来越多的第三方理财公司向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财富管理机构转型,开始自主发行、自主管理产品,从而获取更丰厚的收入。但这也凸显了监管缺失,第三方机构专业素养有待提高、道德风险巨大的问题更加突出。
赵雷认为,包括辉山乳业、中弘股份、盛运环保等在内的大型民企违约并不意外,发生债务违约的公司债券收益率一直畸高,即业内所称的“垃圾债”,风险并不是一夜之间暴露的。这些企业通常依赖非标债券融资,即非标准化债权,是除了交易所及银行间债券等标类债权融资之外的融资,包括信托计划、券商资管产品、基金子公司资管产品、私募的明股实债融资、P2P网贷融资等等。
赵雷梳理了近一两年的债券违约的主体,他发现这些主体一般都是大型机构,在地方可能还是知名企业。
2016年前后,有些高风险的私募债是通过各地金融资产交易所,即所谓的“四板市场”、第三方理财机构募集的。这些机构给投资人的承诺回报在年化8%左右。而私募债违约率大约4%,也就是说这些机构的收费要在4%以上才能覆盖成本。如果再考虑保荐人的奖金、提成,有些私募债的最终成本可能高达15%以上。
这些最终违约的明星企业,一个最大的共同点是大举投资,巨额担保。这些公司大多缺乏稳健的经营和比较可靠的财务实力,凭借概念或包装在2015年股市大行情后股价得到大幅拉升,市值虚高。这些公司投融资随意性较高,缺乏财务约束,不仅对外贷款、发债,其主要股东还普遍将持有股票进行质押回购套现。当流动性环境改变时,这些企业普遍会陷入债务危机。
在相关产品违约之后,“打破刚兑”自然是必须进行的投资者教育,但是投资机构在其中又该承担哪些责任、受到哪些处罚、由哪些部门来监管,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三方机构转型压力大
随着今年4月“资管新规”的落地,以及备受市场关注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于12月2日出台,赵雷认为,市场上鱼龙混杂的各类理财牌照黯然失色,更有利于监管。他说:“未来,只要管住银行,就管住了资管。”
赵雷表示,首先,对合格投资人的门槛更高。银行理财子公司成立后,高净值客户、合格投资者可能有相当一部分会被“分流”至信用等级更高、产品更稳健的理财子公司。“资管新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其次,银行成立理财子公司之后,可以发行理财产品对接以前因为政策限制而无法直接投资的优质资产。这将使得第三方理财机构获得好项目的机会更加稀少,甚至连“销售”这些优质资产的空间也在收窄。
“本来在投资端第三方机构做的项目就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挑剩下的’,未来这个情况会恶性循环。这将是第三方理财机构面临的最大挑战。”某投资公司相关人士认为。
不过,也有金融科技公司表示,未来允许银行理财子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产品,是给他们拓宽了合作渠道。“我们在2019年会上线一些消费金融产品。”该人士透露。
业内人士表示,《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银行理财子公司可以通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代理销售理财产品。也就是说,未来合格的互联网理财、第三方理财机构都有可能成为代销机构,金融市场的发展会更全面协调。
不过,市场秩序的建立或将伴随着已有风险的“出清”。考虑到2015年-2016年获得融资的低评级发行人债务将在2018年-2019年陆续到期,在严监管环境下,低评级债的配置需求大幅减弱,信用风险在2019年仍会持续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