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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子公司新规落地 可投股市、1元起购被指诚意十足

2018-12-05 07:00 作者:吕 东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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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晚间,《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终于出炉,其中包括的公募理财产品可投资于股市以及不设销售起点、首次购买不用柜台面签等一系列利好变化获得投资者点赞,被指“诚意十足”。

同样,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也受到了各家银行的热烈响应,在刚刚过去的11月份,银行业的一件大事无疑非国有大行齐设理财子公司莫属。

随着上周最后两家工行、农行也宣布拟设立理财子公司计划,工农中建交这五大国有银行均披露了设立理财子公司计划,而这距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发也仅月余。

20家银行积极筹备

国有大行齐聚

10月19日,银保监会发布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就在周日晚间,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正式落地,该办法对银行理财子公司各项业务开展给出了详细规定。其中,成立理财子公司后,商业银行将不再有理财产品(原有理财产品去库存除外),未来以子公司形式开展业务将成为银行理财业务经营的主流模式。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引来了各家银行的纷纷相应,并掀起了一波银行设立理子公司的热情。

就在上周,工行、农行同时宣布了各自的设立理财子公司计划。工行发布的公告称,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发起设立全资子公司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等。

农业银行(3.62 +0.00%,诊股)(3.60 -0.55%)公告披露,拟设立农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120亿元,农业银行持股比例为100%。农银理财注册地拟为深圳市,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作为农业银行所属全资一级子公司管理。

此前,交通银行(5.94 +0.34%,诊股)(6.04 -0.17%)、中国银行(3.65 +0.00%,诊股)(3.48 -0.57%)、建设银行(6.77 +0.00%,诊股)(6.78 -0.59%)三家国有大行已经宣布设立理财子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为:80亿元、100亿元和150元。至此,国有五大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计划全部出炉。

国有大行积极推进的同时,其他银行也不甘落后,多家股份制银行及城商行也均对外披露了各自的计划。资料显示,股份制银行中的招商银行(29.42 -0.14%,诊股)(33.90 -0.15%)、华夏银行(7.85 -0.25%,诊股)、光大银行(3.92 +0.26%,诊股)、平安银行(10.59 +0.00%,诊股)、民生银行(6.18 +0.16%,诊股)(5.90 -0.34%)、浦发银行(11.02 +0.00%,诊股)、兴业银行(16.22 +0.25%,诊股)、广发银行和中信银行(5.74 +0.17%,诊股)(5.03 +0.60%);城市商业银行中的北京银行(6.07 +0.50%,诊股)、宁波银行(17.30 +0.41%,诊股)、南京银行(7.04 -0.14%,诊股)、江苏银行(6.47 +0.15%,诊股)、杭州银行(7.84 +0.26%,诊股)和徽商银行(3.50 +1.45%)均已打算设立理财子公司。

《证券日报》记者发现,上述20家银行,除广发银行外,均已上市,资本实力雄厚。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注册理财子公司需要达到10亿元资本金“门槛”,而这意味着有实力达此条件的银行除了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外,只有资产规模、盈利能力等综合指标靠前的地方银行才能达标。

此外,若按地域划分,这些银行总部大多处于经济发达、理财产品发行较好的省份,而普益标准日前发布的区域银行理财能力报告也印证了这一趋势。该报告通过对各家银行理财业务的产品研发、投资管理、风险管理、产品销售、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分析后发现,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以及北京市等地的区域银行的理财能力较强,理财业务整体发展程度更高。

根据规定,银行理财子公司机构设立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

产品可为股市“输血”

网上开户1元就可投资

此次实施的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最为重要的事项莫过于公募理财产品可以投资证券市场以及在销售起点的变化。

根据规定,在前期已允许银行私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和公募理财产品通过公募基金间接投资股票的基础上,进一步允许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这对于一直渴望新资金流入的A股市场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证券日报》记者发现,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对公募理财产品持有股票比例也有一定要求,即同一银行理财子公司全部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认购起点低、购买灵活便捷一直是货币基金的“杀手锏”,也使得其在近年来大行其道。如今,随着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落地,未来发行的理财产品也将具有这些特点,并且有了与货币基金一较高下的条件。

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不设销售起点。也就是说,以前最低5万元才能够买的门槛在降至1万元后,将来更是1元即可购买。与此同时,参照其他资管产品监管规定,将不强制要求个人投资者首次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面签。

1元起购、首次购买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无需面签,这让银行理财降低了“身段”更加亲民,购买也更为便捷。

有分析指出,首次该买理财产品的用户不用来到银行柜台办理,可通过电子渠道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将有利于理财子公司拓宽目标客户群体,尤其是对于中小银行而言,未来理财子公司的目标客户群体将不仅仅局限于机构所处区域内,为地方银行跨区域经营提供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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