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频道 > 青岛保险 > 正文

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2018年金融知识普及月系列宣传之保险业非法集资防范小课堂

2018-09-21 09:11 来源:青岛新闻网
分享到:

2018年8月27日,“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暨“提升金融素养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正式启动。为提高岛城市民的警惕意识,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特开展“2018年金融知识普及月”系列活动,本期专题将带广大消费者走进保险业非法集资防范小课堂。

随着社会公众保险意识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保险产品。但由于商业保险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一般社会公众对保险机构业务经营缺乏了解,这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近年来保险行业非法集资案件呈上升趋势。保险业非法集资案件主要有主导型、参与型和被利用型三种类型。

主导型案件的表现形式

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客户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

出具假保单,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

参与型案件的表现形式

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性质;

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公司信誉为担保,保本且收益率较高;

诱导客户退保或者进行保单质押,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

参与其他非法机构高收益、高回报的非法集资行为。

被利用型案件的表现形式

假借公司产品或公司名义开展虚假宣传、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宣称公司为其产品提供担保,企图利用保险为其非法集资行为“增信”;

不法机构谎称与公司合作,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进行非法集资;

伪造保险协议,对外谎称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

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假借保险名义,以筹建相互保险公司、获取高额投资收益为名吸引社会公众投资,或者以“互助计划”、众筹等为幌子,借助保险名义进行宣传,涉嫌诱导客户参与非法集资。

大家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提高防范意识,防范保险从业人员或非保险机构人员利用保险业务实施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对于高息高利诱惑要警惕,不向非保险公司名称开立银行账户缴纳保费。

如遇到以上可疑情况,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务必通过保险公司全国服务热线或银保监会官网查询保险机构地址前往确认。

为维护您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打击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如果您发现我公司从业人员涉嫌实施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的,或者其他个人或机构涉嫌假借我公司名义实施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的,请您第一时间进行举报。

我公司举报热线为0532-83870105,举报受理邮箱为wangxx65@taikanglife.com。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青岛新闻网版权所有 青岛新闻网简介法律顾问维权指引会员注册营销服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