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相关部门密集表态,要求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
财政部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专项债券发行总额为3673亿元。按照1.35万亿元的计划规模,将有近1万亿元的专项债须在今年年底前发行。根据财政部最新提出的“9月底累计完成新增专项债券发行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0%,剩余的发行额度应当主要放在10月份发行”要求,未来一个半月,专项债发行规模将超过8000亿元。
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加快发行的地方政府专项债主要用于交通、电信、教育、卫生医疗等民生领域,目的在于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预计地方专项债的加快发行对保障在建项目效果下半年会显现。需要强调的是,在推进专项债券发行中,应着力加强风险管理,避免新增隐性债务出现。
发行进度需加快
从财政部数据看,上半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较为缓慢。今年国务院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1.35万亿元,上半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只发行了3673亿元。
“上半年专项债发行缓慢受多重因素影响。”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是受我国债券发行体制约束。目前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缺乏统一的监管机构,没有形成有效监督和发展合力,对专项债发行影响较大。二是受地方政府去杠杆约束。我国局部地区地方政府杠杆水平偏高,在社融增速下滑背景下,地方政府观望状态明显。三是专项债一级市场向二级市场传导机制不畅,影响了发行效率。四是今年专项债额度下发时间晚。3月财政预算才披露2018年专项债发行额度,之后专项债正式发行,这意味着发行压力集中于下半年。
为加快专项债发行进度,财政部14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合理把握专项债券发行节奏,科学安排今年后几个月特别是8月、9月发行计划,加快发行进度。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丛亮15日在国新办吹风会上表示,下半年要加快今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和使用进度。
在潘向东看来,加快专项债发行,除因上半年发行缓慢外,还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专项债作为积极财政政策一项工具,是当前稳增长、补民生短板的重要抓手;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专项债具有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等特征,其投向能够得到控制,加快其发行可以引导更多资金投向民生领域,防止‘大水漫灌’。”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赵全厚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称,加快发行专项债是针对今年以来的经济发展形势以及推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上半年基建投资回落,加快专项债券发行进度可为加速基建投资创造条件。
发力稳投资补短板
谈及地方专项债投向,潘向东表示,专项债是地方政府为某项具体工程融资而发行的债券,其具体投向将遵从政策导向。从投资项目看,专项债将更多投向交通、电信、能源、教育、卫生医疗等民生领域,在稳定基建投资的同时弥补相应短板;从投资区域看,专项债将偏向农村和中西部地区。我国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仍很落后,需要补短板,这也是贯彻经济平衡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另外,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专项债也将向这些地区倾斜。
财政部副部长刘伟日前明确,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比2017年增加5500亿元,主要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以及精准扶贫、生态环保、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领域,优先用于在建项目平稳建设。
“预计地方专项债的加快发行对于保障在建项目效果短期内会显现。”光大证券资管首席经济学家徐高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建项目的平稳建设,能够使基建投资下滑态势得到一定遏制,但难以改变基建投资整体偏弱格局。
在建项目平稳建设需要资金支持。“债券发行为的是充分发挥融资效用,资金越早到位,建设项目就能够及时得到资金支持。”赵全厚表示,此次财政部发布的《意见》不仅强调了加快债券资金的拨付使用,也事实上授权地方政府可以对预算已安排的债券资金项目通过调度库款周转,待债券发行融资到位后及时回补库款,体现了财政更加积极的姿态。
着力加强风险防控
面对即将集中发行的近万亿元专项债,如何防范风险?潘向东认为,专项债发行前,要严格审查地方政府发行风险,限制存量债务比较高、财政收入比较低的地区发行专项债。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要对所投项目严格筛选,包括项目是否符合中央政府政策导向、潜在收益率等财务信息,以及市场接受程度等。此外,专项债发行要按市场化方式推动。地方政府对专项债投向的具体项目信息要披露完善,评级机构要尽职尽责做好调查,给予合理评级;发行利率等要市场化,能够体现项目收益、风险特征;发行规模、期限多元化,这样可以避免将来集中还债,增加现金流负担。同时,专项债发行后,要逐渐将债务风险锁定在所投项目上,避免政府担保,建立市场化的违约偿还机制。
赵全厚表示,在推进专项债券发行中,应着力加强风险管理。与一般债券不同,专项债更应关注投资效率、风险,完善信用评级、信息披露机制,提高各方市场风险意识。在专项债品种设计方面,要加大吸引力,找切实可行的项目做,增强品种设计能力。对单一地方债发行额度不足问题,对同一品种、分期不同的债券,由于在市场交易一致,可建立“债券系”发行制度。
在部署今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时,财政部要求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在严格将专项债券发行与项目一一对应的基础上,加快实现债券资金使用与项目管理、偿债责任相匹配,以及债券期限与项目期限相匹配。在信息披露方面,应当重点披露本地区及使用债券资金相关地区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项债务风险等财政经济信息,以及债券规模、利率、期限、具体使用项目、偿债计划等债券信息。
刘伟强调,要有效保障在建项目融资需求,但这些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政策、纳入相关计划,是地方本来就应该推进的项目,而不能是超越财力水平盲目铺摊子,要避免新增隐性债务。(记者倪铭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