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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药”强力加持 1.6万亿新增贷款力挺这个群体

2018-08-16 07:0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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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平均在成立4年零4个月后才第一次获得贷款。”这是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谈及金融支持服务小微企业时曾透露的讯息。

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这一世界性难题,近期多个部门密集发文,督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形成服务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力。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增加1.6万亿元,增速持续高于同期全部贷款增速。

国民经济“生力军”亟待资金支持

小微企业是经济新动能培育的源泉,在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增加、激发创新活力等方面发挥着“毛细血管”般的重要作用。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末,我国小微企业法人约2800万户,个体工商户超过6500万户,合计占全部市场主体的比重超过90%;有数据显示,中小微企业贡献了60%以上的GDP、50%以上的税收以及80%的城镇就业岗位;中小微企业还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

不过,起到国民经济“生力军”作用的小微企业,却在当下的经济环境中,凸显出“补血”乏力的趋势。根据人民银行统计,小微企业平均在成立4年零4个月后第一次获得贷款。小微企业要熬过了平均3年的死亡期后,才会通过银行信贷的方式获得资金支持。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背后有深刻的经济规律。“小微企业"缺信用、缺信息、缺抵押"的根本症结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其金融服务总体上依然面临成本高、风险大、供需不匹配、财务可持续性不强等全球共性难题。”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李东荣表示。

多部门密集发文凝聚政策合力

近期,各部门展开多项行动,提出短期精准发力、长期标本兼治等政策措施,进一步调动基层信贷投放积极性的意图: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从货币政策、监管考核、内部管理、财税激励、优化环境等方面提出23条具体措施;

银保监会召开座谈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建立有效调动基层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制定独立的信贷计划、合理确定普惠型小微贷款价格、坚决摒弃“一刀切”做法等要求;

“落实无还本续贷、尽职免责等监管政策,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银保监会在上周末发布的题为“加强监管引领打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的公告中提及,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效发挥监管考核“指挥棒”的激励作用;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明确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将适用于小微企业所得减半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由原来的年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的上限调整为100万元的上限。这意味着有更多的小微企业从2018年开始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上税率为10%。

易纲在一次会议上表示,从今年三季度开始,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季后20日内,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情况、成效、问题、下一步打算以及有关政策建议报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各省(市、区)辖内金融机构要将有关情况报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保监会派出机构。

据透露,这次电视电话会议,旨在解读部署贯彻前述五部委新政策措施。“会议一直开到县级分会场,约有2万余人参加会议,共同目的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决策部署。”

机制疏通促实体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

政策合力已取得一定效果。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增加1.6万亿元,增速持续高于同期全部贷款增速。银保监会近日称,正通过推动机制创新、加大政策扶持、完善激励措施,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强银行保险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意愿,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实体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

而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加持”也在数据中有所体现。

13日银保监会公布的银行业监管数据显示,2018年二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包括小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小微企业主贷款)余额32万亿元,同比增长13.1%。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第十二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黄奇帆建议,商业银行要发挥大企业主办行或大产业链主办行的融资功能;非银行金融机构要围绕供应链融资;重视建立“三农”普惠金融融资担保体系;予以财政金融等政策性融资扶持。

李东荣表示,彻底解决小微企业发展的资金融通问题还需全社会共同努力,集合各方力量,营造良好的小微企业发展生态环境。因此,要积极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深化和推广“银税互动”、“银商合作”、“政银保联动”等模式,整合运用公共部门信息、金融产品服务信息、中介机构服务信息、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需求信息,实现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与金融服务的有效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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