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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缩水新规很严 基金子公司发展困局待解

2018-08-07 07:00 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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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出台以来,基金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持续缩水,每月新备案数量不断减少,整体业务有减无增。7月20日,证监会出台资管业务新规征求意见稿,对此,不少子公司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严格,对子公司的业务影响非常大,预计基金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恐将继续缩水。

资产管理规模持续缩水

基金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今年6月,资管产品的备案数量与规模相比5月均有所增加,这是资管新规落地之后,新增备案规模首次出现环比上升。然而,在资管产品普遍回升的背景下,基金子公司的备案规模仍在下降。从各基金子公司规模的分布来看,截至6月底,大量公司的规模不足300亿。

今年以来,子公司规模的下滑日趋明显。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2017年底,基金子公司专户规模7.31万亿元,一对一产品和一对多产品数量合计9999只。到了3月底,基金子公司的专户业务规模减少到6.82万亿元,产品数量也小幅减少至9504只。

进入二季度后,缩水更为明显。4月底,基金子公司专户业务规模减少至6.65万亿元;5月底,基金子公司专户规模继续缩水至6.43万亿元;到6月底,这一数据又缩至6.12万亿元。相比年初,基金子公司规模在半年内缩水16%。如果和刚出台子公司新规的2016年底相比,规模缩水幅度已达41.7%。

基金子公司发展困局依旧

7月20日,证监会就《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沪上一家小型基金公司总经理向记者介绍:“银保监会推出的资管新规非常严格,而证监会的细则约束则更为严格,以至于整个子公司行业都发生了彻底变化。”

在此次的资管业务新规征求意见稿中,有3条是子公司行业讨论最多的。一条是非标投资,明确投资非标债权类资产的限额管理要求,参照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规定,规定同一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非标债权的金额不得超过全部资管计划净资产的35%。

另一条是设定了“双20%”的限制,规定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同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的全部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资产的20%。

还有一条是关于“去通道”的要求,新规禁止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提供规避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禁止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通过合同约定让渡管理职责,禁止管理人按照委托人或其指定第三方的指令或者建议进行投资决策。

“最重要的一点在于严格去通道,子公司不能接受委托指令。”上述总经理分析,同样的严格要求也反映在非标业务上,监管在多个指标上对非标业务进行了严格限制。“对于非标业务,监管要求一对多的投资标的限制比例最高不超过20%,这意味着一对多的项目至少要投5个项目。但在子公司业务模式中,这一点很难做到,因为很难碰到5个适合投资的项目同时有资金需求。”他表示,非标债权投资比例不能超过35%,对子公司来说同样困难。由于涉及同业竞争,子公司一般做不了太多标准化业务,如果要将非标债权比例降到35%以下,就意味着大部分非标业务会被清理。“基金子公司现在比较有操作空间的实际上只有ABS和非标股权业务等。”

上述总经理表示,现在监管部门对于备案产品的信息采用最严格标准,很多新产品难以备案获批,他认为未来子公司的管理规模还将持续缩减。

另一家基金子公司督察长也提到,由于涉及同业竞争,现在子公司基本上只能做非标业务,而此次又对非标项目的投资比例做了严格限定,导致实际操作难度更大。

“现在最重要的是活下来。”沪上一家小基金公司人士表示,“现在都在处理老项目,基本上没什么人做新业务。老业务清理完成后,要想继续申报新业务的难度很大。”他表示,其实子公司的发展也是依赖政策红利,当政策红利逐渐消退之后,行业受到的影响也大。

“‘双20%’的限制影响非常大。”一子公司内部人士说,“我们会继续推进符合监管要求的项目,但是我们也想对这一征求意见稿提一些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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