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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开放的大门进一步敞开

2018-07-23 08:06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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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始终伴随着改革进程不断向前推进。今年以来,我国在金融业领域采取的一系列扩大开放的新举措,彰显了我国在金融业方面一以贯之的开放态度。

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稳步推进

作为改革开放的重要领域之一,我国金融业一直在开放中前进。特别是今年年初以来,金融机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获得突破,新一轮对外开放启动并提速。

2月24日,《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增加了包括关于外资法人银行投资设立、入股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许可条件、取消多项业务审批、统一中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等内容。

4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出席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时,宣布了多项将在2018年落地的金融业开放措施,包括将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到51%,3年以后不再设限;不再要求合资证券公司境内股东至少有一家是证券公司等。

同日,证监会就扩大互联互通每日额度与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内地和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每日额度扩大4倍,将沪股通及深股通每日额度分别调整为520亿元人民币;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及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每日额度分别调整为420亿元人民币。

6月12日,人民银行、外汇局发布新规,宣布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实施新一轮外汇管理改革。此次改革措施主要有三大看点,一是取消QFII资金汇出20%比例要求,QFII可委托托管人办理相关资金汇出;二是取消QFII、RQFII本金锁定期要求,QFII、RQFII可根据投资情况汇出本金;三是允许QFII、RQFII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对冲境内投资的汇率风险。

下半年开放举措值得期待

从博鳌亚洲论坛金融业进一步开放信号的释放,到一系列重磅政策的连续落地,可以看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步伐正在加快。

日前,桥水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注册登记,让本轮外资机构来华投资热潮更加受到瞩目。在分析人士看来,今年开启的新一轮金融业对外开放,时间表非常明确,开放力度、落地时点都有望超出预期。

7月10日,“上海扩大开放100条”公布,金融业开放措施进一步明确,比如“取消在沪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支持外国银行在沪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等。

7月11日,银保监会发布公告,批准约旦阿拉伯银行筹建上海分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筹建深圳分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支行升格为分行,批准彰化商业银行在内地的子行开业、国泰世华商业银行在内地的子行开业。

“这次开放具有重大意义,是中国金融开放2.0。”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原所长张承惠表示,金融机构的准入和业务范围大幅放开,可视为我国2001年“入世”以来的新阶段。

遵循三原则有序开放

金融业开放不停歇,但也不盲目。易纲指出,中国金融业的开放有三条规律要遵循。一是金融业作为竞争性的服务业,应当遵循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原则;二是金融业对外开放要以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相互配合、共同推进;三是金融业开放要和防范金融风险并重,开放程度要和监管能力相匹配。

外资进入中国金融业是否会影响本土金融机构发展?对此,中国银行(3.55 +2.90%,诊股)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王有鑫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允许外资进入有利于国内金融市场形成良性竞争的‘鲶鱼竞争’效应,不会对国内机构发展和金融稳定产生较大影响。”

王有鑫认为,一方面,目前国内金融体系发育良好,内资机构体量巨大,公司治理完善,市场竞争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较强;另一方面,开放不代表不需要监管,外资金融机构准入或开展业务时依然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审慎监管,防止相关风险的发生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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