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振超技能大奖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振超技能大奖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青技赛组发〔2014〕1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评审委员会青岛市第十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负责振超技能大奖评审的组织领导,成立振超技能大奖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审组织实施工作。评审委员会由40人组成,其中主任由许振超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大赛组委会9个成员单位相关领导担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包含技术技能专家10人、企业管理专家8人、知名学者5人、行业工人代表7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评审日常工作。
二、制定评分标准以现行技能人才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以考察技能水平、技能贡献、社会评价等为重点,按照公平、量化、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广泛征求和听取企业管理专家、技术技能专家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制定《振超技能大奖专家评审量化评分参考标准》和《振超技能大奖综合评审量化评分参考标准》,经评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行。
三、评审实施步骤
(一)专家评审。采取专家实名赋分的方式,从技能水平(40分)、技能贡献(50分)、综合荣誉(10分)等三个方面进行量化评分。根据专家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取前6名进入组织考察(如遇统一单位有2人及以上进入前6名,只取得分最高者进入组织考察,并依次递补)。
具体程序如下:
1、公布评审委员会及专家评审人员组成;
2、集体学习《关于印发振超技能大奖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关于做好振超技能大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振超技能大奖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
3、审议并通过《振超技能大奖专家评审量化评分参考标准》;
4、评审专家审阅申报人员材料;
5、评审专家对申报人员情况进行讨论评议;
6、评审专家进行实名赋分;
7、工作人员汇总专家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结果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和评审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二)民主评议。采取网络评议、单位评议、高技能人才代表评议、赛区评议等四种方式,对专家评审前6名人选进行评议。按“民主评议得分+专家评审得分×80%”,计算每名人选评价得分。
(三)组织考察。由评审委员会委派工作人员,深入人选所在单位、街道及司法机构,对前6名人选进行考察,重点核实贡献、业绩及荣誉,考察是否存在一票否决情形(见附件)。对存在一票否决情形的,取消资格,依照排序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四)社会公示。进行民主评议、组织考察同时,评审委员会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青岛市第十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官方网站、青岛市第十三届职业技能大赛青岛新闻网专题网页对前6名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5个工作日)。
(五)综合评审。按人选评价得分,取公示无异议的前2名人选进入综合评审。综合评审由评审委员会通过实名票决的方式进行(出席人员须达到评审委员总数的2/3以上),得票超过半数(含半数)的,作为拟推荐获奖人员,报请大赛组委会审核批准后公布。
四、评审安排
1、评审时间拟定于3月下旬。 2、专家评审采取集中、封闭、盲评的方式进行,组织考察采取实地调查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按照分类进行组织,综合评审采取实名票决的方式进行。 3、邀请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和1名市纪委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对评审活动进行现场全程监督。五、评审监督振超技能大奖是青岛市第十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最高奖项,奖金额度大,社会关注度高。
为严格评审监督,特别明确以下事项:(一)评审人员与评审对象有应回避关系的,应提前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主动申请回避。(二)评审人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保守评审工作秘密,不得为评审对象拉票,未经允许不得擅离会场。(三)严禁拉票、贿选,一经发现,取消评审对象参评资格。附件:一票否决考察事项
附件:
一票否决考察事项
1、受到党政处分或有犯罪记录的。 2、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3、工作中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 4、在科技攻关、奖项申报等活动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的。 5、在社会生活中,严重违反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其他情形。
青岛市第十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15年3月27日印发